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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阻滯陸小明返台有侵害人權疑義
http://www.CRNTT.tw   2021-02-09 12:51:34
監察院記者會。(中評社 雷明正攝)
  中評社台北2月9日電(記者 雷明正)新冠疫情阻礙滯留大陸“小明、小紅”返台路。監察院今天召開記者會,促請行政院依聯合國指引、兩公約及兒童人權公約等相關規範通盤檢討,以釐清社會大眾對侵害人權之疑義,並增益政府人權保護形象。

  監察院9日由監察委員葉大華與蕭自佑主持記者會,針對新冠疫情前間,“台灣人與大陸籍配偶親生之子女”、“大陸籍配偶前段婚姻之子女”(俗稱小明)及“大陸籍新婚配偶”(俗稱小紅)限制及延緩其入境回台,使其滯留於大陸事宜,期能研議因應措施以維護其等權益,計44人次相繼至監察院陳情。

  監察委員葉大華和蕭自佑調查報告發現,於疫情期間,大陸籍人士、港澳籍人士、滯留海外之台籍及外國籍人士入境管制措施比較之後,其中陸籍人士及外籍人士開放入境時間確實存在差異,“小明”們因其身分關係,採分階段、分齡開放入境亦有差別對待。

  葉大華指出,權責機關原本為了確保台灣兒童最佳利益及生命安全,以“中國COVID-19疫情嚴峻不明”等為由暫緩大陸人士入境,固有其正當性。然而,新冠疫情指揮中心自針對本案相關入境管制議題雖召開達9場會議持續討論,但是受影響群體及社會大眾未能清楚了解其決策依據及境管標準,相關會議資料也未見相關人權指引之參考。

  另外,葉大華提到,不管指揮中心、陸委會、衛福部、內政部及教育部相關新聞資料、公文及會議紀錄,未將“小明”、“小紅”入境限縮及其後續開放之決策理由完整論述,致外界及相關利害關係人無從判斷該“差別對待”之合理性,以及是否已契合聯合國指引所稱“避免歧視”或“最小侵害原則”及“決策透明度”,在未有完整說明下,致各國差別境管措施使得外界質疑。

  而行政院也允諾監察院會進行改善,監察院新聞稿提到,行政院就聯合國指引及國際公約規範原則,進行積極強化及改善。評估針對不同國籍、群體採取不同境管措施是否有其必要性,是否有其他策略可以替代差別對待措施,以及該差異是否會造成社會對某群體的歧視或偏見。評估本案小明因境管措施被揭露其小明身分,對其後續返台生活、就學是否會造成負面影響,未來將如何消弭對其權益之侵害,有無獲得相應合理之補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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