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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2月19日電/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台灣經濟產業,行政院會20日將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19日表示,2月21日立法院開議後,將提議逕付二讀,比照當年SARS模式,排除一個月的協商期,若25日三讀通過後,下周四27日的行政院會就能通過特別預算,送進立法院,最快3月3日行政院長蘇貞昌到立法院備詢、付委審查後,預計最快三月初,特別條例和600億預算就能完成。
儘管WHO日前已將新型冠狀病毒正名為COVID-19,WHO秘書長譚德塞(Tedros Adhanom)更解釋COVID—19的由來,代表冠狀(corona)的CO、代表病毒(virus)的VI和代表疾病(disease)的D組成,19則代表2019年。一般則通稱“新冠肺炎”。
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仍表示,此新冠病毒簡稱“武漢肺炎”,蔡政府均使用此一名詞,包括官營媒體《中央社》與親綠媒體均使用“武漢肺炎”之名。
行政院發言人kolas表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規定,受檢疫隔離者若企業不願意給薪,政府擬補助。
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說,上午已向行政院長蘇貞昌簡報,法案名稱定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共18條,施行期間自109年1月15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草案內容包括對防疫的規定、從事防疫醫事人員的補貼、受檢疫隔離者的補助與請假事宜、徵用物資的規定與補償、企業紓困與振興的依據等,內容涵蓋面廣。
她說,特別條例所訂定的特別預算規模為新台幣600億元,以移用前年度約360餘億元歲計賸餘支應,其餘可舉借債務支應。
Kolas表示,目前仍有部分條文進行文字修正中,全案仍待明天行政院會通過,實際內容以院會通過為主。詳細執行細節,明天院會後記者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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