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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中評社 楊騰凱攝) |
中評社台北2月18日電(記者 楊騰凱)行政院18日中午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會後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召開記者會說明會報內容。關於“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中,也包括對領有大陸居住證者的限制。Kolas說明,領有居住證者除非放棄一定時間,否則不能參加任何公職選舉擔任民選公職人員,或者擔任軍人、公務員、各級公立學校教師。情報機關等“機敏機關”的限制會更嚴格。
記者會中媒體提問,外傳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針對馬英九、吳敦義去中國大陸可能受阻?
Kolas表示,這個修法並非針對特定個人,而是要規範曾經在公務機關,特別是曾在國安系統中擔任過正副首長的公職,以及中將以上退役將官等,這些職務退役下來的公職人員,不能到中國從事任何彰顯中國主權的行為,這是作為在台灣退役的公職人員,必須要遵守的。
媒體提問,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中,也包括對領有大陸地區居住證者的限制,可否說明。
Kolas指出,對於領有大陸居住證者的規範,行政院與立法委員有達成共識,領有大陸居住證者要向台灣政府報備,而且不得參選“機敏”公職。至於領有居住者假如刻意隱瞞,會不會有罰則?則需要等待協商,行政院院會也還沒通過草案細節,除了參選受限之外,目前對於領有大陸居住證者的其他權益未有進一步規範,投票權也不受影響。
Kolas表示,針對參選的這個範圍大家是支持的,不過機敏公職的定義還需要再加以確認。
記者會結束後Kolas補充說明,對於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有關居住證部分的規定,除非放棄一定時間,否則不能參加任何公職選舉擔任民選公職人員,或者擔任軍人、公務員、各級公立學校教師。情報機關等“機敏機關”的限制會更嚴格。
不過,Kolas也表示,居住證部分全案仍在行政院內審查,尚未通過行政院院會定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