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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翠。(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0月31日電/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核定由“促轉會”專任委員楊翠代理主委,但因條例對於“促轉會”正副主委均出缺並無代理規定,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請求停止該項人事命令的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上午開庭,黨團委任律師林經洋表示,行政院此作法已侵害立法院的人事同意權,且楊翠立場偏頗,對國民黨有急迫危險。
國民黨團書記長曾銘宗日前指出,促轉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促轉會”置委員九人,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同條第6項則規定:“委員因故出缺者,依第一項程序補齊。”條例中並未規定若主委及副主委均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應由何人代理或推舉的相關程序,與其他現行獨立機關(如中選會等)均於相關組織法中明文規定,明顯有極大差異。
國民黨團認為,行政院以“依其他獨立機關作業方式”核定楊翠代理主委,顯然違背依法行政的準則,有行政濫權的重大瑕疵。行政院已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應屬無效,因此依法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上午開庭,行政院代理人表示,行政院長賴清德核定楊翠代理主委屬內部人事管理措施,司法權不宜介入,且若無人代理主委,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無法繼續進行,如召開委員會須主席在場等。
林經洋則強調,因促轉條例賦予立法院黨團人事同意權,行政院的作法已侵害權利,國民黨團被迫犧牲法律上保障的固有權利,實質上危害憲政體制;且楊翠立場偏頗,對國民黨來說確實有急迫危險性。惟行政院代理人當庭反駁,指“促轉會”是合議制的獨立機關,難以認定楊翠擔任代理主委就會造成危害。
承審法官洪遠亮當庭詢問行政院代表,有哪一條載明開委員會須有主席,且除主委之外沒人能擔任?開股東會可以由股東互選主席;委員會有2位特任、3位專任、4位兼任,9位委員扣掉兩位還有7位,這不是問題。但行政院代理人沒有回應,法官要求3日內用書狀陳報。法官庭末諭知雙方,3日內補陳書狀後就會作成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