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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提綠營千億MOU爭議 盧秀燕打陽光政治
http://www.CRNTT.tw   2018-10-16 14:39:46
盧秀燕質疑,台中市政府簽一個MOU竟然有永世不得公開的條款,令人瞠目結舌。(中評社 林谷隆攝)
  中評社台中10月16日電(記者 林谷隆)中國國民黨台中市長候選人盧秀燕16日召開“不再黑箱、拒絕密約─陽光政見發表”記者會,提到台中市長林佳龍與德商霍夫曼簽訂爭議的海水採礦MOU,市府答覆竟是“此合作備忘錄訂有保密義務,不得於備忘錄期間或此後任何期間向第三方披露”。盧質疑,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等級最高的“絕對機密”也才保密30年,台中市一個MOU竟然有永世不得公開的條款,令人瞠目結舌。

  中國國民黨台中市長候選人盧秀燕16日來到台中市議會召開記者,有多達19位國民黨現任台中市議員來參與記者會,超過國民黨全部26議員的2/3,展現合體大氣勢。

  台中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李中首先砲轟,林佳龍日前跟德國霍夫曼一人公司所簽訂的海水採礦MOU的條款,迄今沒有公開,而林佳龍與花博門票代售廠商的完整契約也有諸多疑點,更被審計處公開糾正,議會至今調閱不到完整契約資料,如此黑箱大搞密約令人無法忍受,台中市長候選人盧秀燕藉此發表陽光政見,宣示要讓“陽光照進台中市政府”。

  盧秀燕表示,台中的空氣髒了,政治也黑了,以MOU為例,大家都很好奇將近1100億(新台幣)的投資案,其備忘錄條款到底怎麼簽的?可惜林佳龍迄今不敢公開,台中市議會多位議員向台中市政府要求調閱該MOU案所簽的條款內容,得到的答案竟然是“此合作備忘錄訂有保密義務,不得於備忘錄期間或此後任何期間向第三方披露”,一項看似單純的MOU竟有機密問題?

  盧秀燕說,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國家機密等級為絕對機密,不得逾三十年;極機密,不得逾二十年;機密,不得逾十年。台中市政府的首長從來沒有核定機密或保密的權限,一個合作備忘錄訂有所謂永世不得公開的條款,令人瞠目結舌。盧秀燕說,呼籲林佳龍三天之內公開該MOU條款全文。

  盧秀燕宣示,若她當選台中市長,會讓台中市政府所有條款和契約全數公開透明化,未來將責成機關成立三大平台,建置“大數據服務平台”,將政府持續性的研究數據與相關報告在同一平台空間整合;其次,創建台中市“政府資訊公開平台”,讓千億海水採礦MOU、花博門票有疑問之契約,從密約變透明;第三,實施“公民參與治理平台”辦理市民參與政府治理的網路及實體活動,成為市政府治理依據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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