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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奧正名公投連署站。(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0月10日電(記者 楊騰凱)中央選舉委員會9日公布,“2020東京奧運台灣正名”公投案正式成案,綁入2018年底九合一選舉。根據《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投若要通過,除了同意票要大於不同意票之外,同意票數還要達到投票權人的四分之一,以2016年大選投票人數計算,即為469.5萬張同意票,門檻相當高,要通過並不容易。
根據《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若要通過,有效同意票數應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數應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以2016年總統大選投票權人總數為1878萬2991人計算,四分之一以上即為469萬5748人,換句話說,東奧正名要過關,除了同意票大於不同意票之外,同意票數還要取得469萬5748張才行。
2000年大選,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的宋楚瑜是該次大選的第二高票,僅次於民進黨籍阿扁,但宋楚瑜也只取得466萬4972票而已,此數字低於公投過關的同意票數標準。2016年大選,中國國民黨籍朱立倫取得381萬3365票,也遠低於公投過關同意票數標準,顯示取得469萬5748張同意票並非易事。
假如確定投票通過,《公民投票法》也規定,公投項目是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
東奧正名公投全稱為“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提案領銜人為曾獲奧運銅牌的紀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