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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總統的兩岸論述刻意迴避對“九二共識”的承認 |
中評社╱題:“蔡英文總統的兩岸論述:演化軌跡與可能動向” 作者:莊吟茜(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關係學院講師、博士
蔡英文總統在2015年6月訪美時拋出了“憲政說”,開啟了其通過兩岸論述向大陸“答卷”的曲折歷程;此後,蔡英文總統又提出了一系列新論述,這些論述隱晦地反映出其對“九二共識”的否定態度,因而成為了兩岸氣候驟然惡化的關鍵推力。為此,下文回顧和梳理了蔡英文總統自2015年6月以來建構的兩岸論述,並從歷史脈絡與未來走向兩個方面進行深入剖析。
2015年初,蔡英文總統在民進黨黨內台灣地區領導人初選中獲勝,考慮到國民黨在2014年“太陽花學運”與“九合一”選舉後的頹勢,輿論普遍認為台灣第三次政黨輪替在所難免,自此,蔡英文總統的兩岸論述成為形塑兩岸關係的關鍵引數。事實上,蔡英文總統早在2012年第一次參選時就提出過自己的兩岸論述——“台灣共識”,衹是由於內容空洞而飽受詬病,蔡英文總統也部分因此與“大位”失之交臂。之後,蔡英文總統將馬英九的“維持現狀說”拿為己用,並一直沿用至今。然而,蔡英文總統對“現狀”的認知與馬英九乃至大陸截然不同,而且其也從未承認“九二共識”,甚至未如馬英九當年一樣在“維持現狀”之外構築一系列“準一中”論述作為配套(如“一中各表”、“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和“不統、不獨、不武”等),所以大陸並未接受“維持現狀說”,而是要求蔡英文總統正面表明其對“九二共識”的立場。
本文回顧和梳理了蔡英文總統自2015年6月以來建構的兩岸論述,並從歷史脈絡與未來走向兩個方面進行深入剖析。其中,第一、二部分是對三年以來(2015.6-2018.5)蔡英文總統兩岸論述的縱向描摹,並提煉出一條較為明晰的演化邏輯;第三部分是對蔡英文總統兩岸論述未來突破方向的預判,著重探討蔡論述“李登輝化”的可能性;最後一部分是對大陸應對策略的一些思考。
一、“5·20”前:與大陸相向而行
2016年“5·20”之前,由於蔡英文總統尚未當選或正式就職,加之民進黨時隔八年重新執政,民共之間尚處於嘗試建立直接聯結的摸索階段,因此蔡英文總統精心設計了一系列論述以回答大陸對其是否會堅持“九二共識”的不斷追問。自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蔡英文總統先後拋出了三個兩岸論述,包括“憲政說”、“九二史實說”和“憲法+條例說”,這三個論述雖然向“九二共識”挪動了一小步,但仍存在相當距離。
(一)訪美時的“憲政說”
2014年11月,民進黨在“九合一”選舉中大獲全勝,大陸方面據此判斷民進黨再次上台執政已成定局。為了保住兩岸來之不易的和平發展成果,2015年3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出席全國政治協商十二屆三次會議期間重申:“九二共識”是兩岸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如果兩岸雙方的共同政治基礎遭到破壞,兩岸互信將不復存在,兩岸關係就會重新回到動盪不安的老路上去。”〔1〕顯然,大陸這段話的目標聽眾是民進黨,因為國民黨向來承認“九二共識”,不存在破壞兩岸政治發展基礎的問題,對此蔡英文總統心領神會。〔2〕為了回應大陸喊話,也為了讓美國放心,更為了在接下來的“大選”中獲得更多選票,蔡英文總統於2015年6月3日在美國華盛頓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演講時表示,未來將在“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依循普遍民意,持續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發展。〔3〕之後,蔡英文總統又進一步解釋道,“我所說的是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我也以教授身分提供定義,包括‘憲法’的內文、增修條例、相關‘憲政’釋文、法官判決以及政府與人民的相關運用,衹要是跟‘憲法’有關、‘釋憲’有關、跟運用有關,都含在我所謂的‘現行憲政體制’裡。”〔4〕蔡英文總統的以上論述被外界簡稱為“憲政說”。
“憲政說”是蔡英文總統第一次在公開場合對“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作肯定性表態,因此被部分大陸學者判斷為釋放了一定善意,流露出民進黨向“九二共識”緩步靠攏的可能。〔5〕然而,該論述畢竟衹接受了“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考慮到“憲政”與憲法存在顯著分野,蔡英文總統實際上巧妙地規避了對中華民國憲法的硬性承認。據蔡英文總統的解釋,“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涵蓋四方面內容:一是憲法本文,二是增修條文,三是“大法官釋憲”,四是在台灣的具體實施情況。換言之,任何關於憲法的修訂、解釋與運用都包含在“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之內,所謂“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其實是一個範圍遠大於中華民國憲法的、邊界模糊且內涵多變的泛化概念。然而眾所周知,涵義越廣、變化越多的概念就越容易被任意拉扯,所以對蔡英文總統而言,接受“中華民國憲政體制”遠比接受中華民國憲法有利,這種僅提“憲政”而不談憲法的做法為民進黨充分預留了攻守進退的餘地。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的黃嘉樹教授曾有精闢分析,他認為,蔡英文總統之所以不厭其煩地將與憲法有關、與釋憲有關、與憲法運用有關的要素都包含在所謂的“現行憲政體制”中,就是為了證明儘管台灣現在仍沿用中華民國的符號,但“現行憲政體制”是僅代表台澎金馬2300萬人民的“第二共和”,儘量將“現行憲政體制”與憲法文本剝離,將現在的中華民國與歷史上的中華民國脫鉤。〔6〕不過,考慮到蔡英文總統尚未“當選”,大陸並未公開駁斥“憲政說”,而是採取了繼續引導蔡英文總統相向而行的策略,要求其進一步說明“兩岸之間是什麼關係”〔7〕。
(二)勝選後的“九二史實說”
為了幫蔡英文總統接受“九二共識”鋪設台階,在2015年11月7日的“習馬會”期間,大陸對“九二共識”進行了拆分處理,將其歷史性地區分為“歷史事實”與“核心意涵”兩部分,以此緩解蔡英文總統因接受“九二共識”而面臨的壓力。〔8〕作為回應,蔡英文總統於“大選”後不久的2016年1月21日在接受台灣《自由時報》專訪時表示:“理解和尊重1992年兩岸兩會溝通協商達成了若干共同認知與諒解,願在這個基本事實和既有政治基礎上,持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9〕;另外,蔡英文總統還通過其辦公室表示,自己會在以1992年兩岸兩會會談的歷史事實與雙方求同存異的共同認知、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兩岸過去交流成果,以及台灣民主原則與普遍民意等“既有政治基礎”上,持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與發展。〔10〕這是蔡英文總統第一次對其“既有政治基礎”主張進行詳細闡釋,並萃取出四個關鍵元素,以上論述構成了所謂的“九二史實說”。
從嚴格意義上說,蔡英文總統所說的“九二史實”並不等同於大陸方面的“九二共識的歷史事實”,因為其將“九二史實”定義為“1992年兩岸兩會秉持相互諒解、求同存異的政治思維,進行溝通協商,達成若干的共同認知與諒解”〔11〕,這與大陸對“九二會談”的歷史還原存在出入。不過,“九二史實”已經很接近“九二共識的歷史事實”了,故大陸學界普遍認為其已接受了“九二共識”的第一層含義,但仍未接受更重要的第二層含義,即“九二共識”的“核心意涵”。在蔡英文總統的演講原文中,甚至連“共識”二字都未曾出現,取而代之的是“事實”、“諒解”、“求同存異”和“共同認知”等語彙,可見其意圖將“九二共識”矮化為“九二史實”、“九二諒解”或“沒有共識的共識”,以此規避對“九二共識”的真正承認。於是,大陸繼續向蔡英文總統喊話,期待她能在“5·20”就職時再有所突破。
(三)就職演說時的“憲法+條例說”
針對蔡英文總統所提的“九二史實說”,2016年3月初大陸“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先後就兩岸關係問題作出表態,再度重申“九二共識”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12〕至此,大陸已經徹底亮明了與民進黨進行政治互動的底線,即必須接受“九二共識”的核心意涵。面對大陸的堅定表態以及島內民眾的重重質疑,蔡英文總統在“5·20”就職演說時進一步表示“將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13〕,筆者將該論述簡稱為“憲法+條例說”。
“憲法+條例說”一經發表就引起了兩岸的高度關注,因為這是蔡英文總統首次明確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者分別包含一定程度的“一中”或“準一中”元素,故而受到部分大陸學者肯定。〔14〕當時學者們的樂觀情緒不是毫無根據的,因為中華民國憲法所規定的“固有疆域”涵蓋外蒙古和大陸地區,具有強烈的“大中國”意味,而且該憲法於1946年在南京制定,若民進黨予以承認,就意味著間接承認了台灣與大陸之間的歷史連續性,所以民進黨向來視中華民國憲法為沉重包袱,極力撇清台灣與中華民國憲法的關係,甚至一度以重新“制憲”為政黨目標,當時蔡英文總統能夠接受中華民國憲法實屬突破。而且,由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兩岸關係定性為“中華民國之內的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故被諸多綠營人士所反對,如今蔡英文總統能夠主動表示依循該條例處理兩岸事務,的確向大陸釋放了一定善意。從這個角度說,“憲法+條例說”的確向“九二共識”邁進了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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