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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英鈐。(中評社 倪鴻祥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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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委陳怡潔。(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4月2日電(記者 倪鴻祥)“中選會主委陳英鈐今天上午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質疑,外交部明明已說明以何名義參賽是國際協議而定,就算公投過了也不能執行,這樣還能公投嗎?中選會背後是否有政治考量、特定利益,是否有人下指導棋,是否在替正名制憲擦邊球?
國民黨、親民黨立委都質疑以“台灣”(Taiwan)名義參加奧運及國際賽事的公投案涉及違憲,如果以此去申請被拒絕參賽怎麼辦?陳英鈐沒有回應。
陳英鈐上午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題報告“公民投票法修正後現行公民投票制度運作之檢討”並備詢。他指出,中選會目前受理的全台性公投案共有14件,其中“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
國民黨立委鄭天財質疑,奧運公投要讓台灣以現行領土範圍參賽,根本涉及領土變更,涉及法理台獨,有違憲疑慮,如果公投真的過了,用台灣的名義去參賽若被奧運及國際賽事拒絕參賽要怎麼辦?陳英鈐當時啞口無言。
陳英鈐表示,中選會對於能不能實施、是否違憲,都是採取寬鬆的作法,但如果有28萬人連署公投,就代表了某種程度的民意,但每個提案人仍要考慮其他2千多萬人的民意,如果只是少數人的意見訴諸公投,最後也是會被大多數人唾棄。
陳英鈐說,中選會審查公投提案時標準一致,政策好壞不是中選會要管的,這不是職責,中選會都沒意見、也沒有立場,中選會只是看有沒有符合公投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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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公投由前奧運田徑銅牌、前總統府國策顧問紀政領銜提案,主張將“中華台北”隊正名為“台灣”隊,提案認為,根據奧林匹克憲章第30條規定,國家奧會的名稱必須反映領土範圍和傳統,目前“中華台北”的名義並沒有反映領土與傳統,應以“台灣”名義參與奧會。
外交部曾說明,若此一公投案經公投通過,有可能牴觸1981年的《洛桑協議》,相關機關有無法執行公投結果的疑慮。多位學者也指出,當初台灣簽署《洛桑協議》主要訴求,即為能夠參與國際賽事,若不依此協議,很可能被拒絕參賽,反而不利台灣國際參與。<nextp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