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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國談監察法立法工作:遵循四個原則
http://www.CRNTT.tw   2018-03-13 10:21:54
會議現場(中評社 蘭忠偉攝)
   中評社北京3月13日電(中評社報道組)3月13日上午9時,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的說明。

  李建國指出,制定監察法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使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有機統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李建國續指,按照上述指導思想,監察法立法工作遵循以下思路和原則:一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嚴格遵循黨中央確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改革要求,把堅持和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根本政治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和各方面。

  二是堅持與憲法修改保持一致。憲法是國家各種制度和法律法規的總依據。監察法草案相關內容及表述均與本次憲法修改關於監察委員會的各項規定相銜接、相統一。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我國監察體制機制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四是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見,認真回應社會關切,嚴格依法按程序辦事,使草案內容科學合理、協調銜接,制定一部高質量的監察法。

  (中評社報道組:林艶 郭至君 蘭忠偉 臧涵;後方支援記者:張心怡 李娜 丁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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