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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黨團提案表決遭否決。(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12日電(記者 倪鴻祥)立法院院會今天上午處理《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爭議的條文,首先針對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將領土變更案納入公投法,經過院會表決結果,出席94人只有時力5位立委贊成,其他朝野黨團共89名立委都反對,時代力量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該條文通過初審版本,將憲法規定的事項排除在公投法之外。
院會上午首先二讀表決通過的公投條文為公投法第二條,明訂“本法所稱全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地方自治條例之複決。
二、地方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該條文一度由時代力量黨團提出修正動議,要求在公投法適用範圍里納入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此即等同領土變更案,但院會上午首先處理時力黨團此一修正動議條文時,其他朝野黨團包含民進黨團、國民黨團、親民黨團都反對,後來進行修正動議案二讀表決,以出席94人,贊成者5人,反對89人,棄權0人,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由於民進黨黨團提出公投法第二條修正動議條文與初審通過的條文內容一致,民進黨立法院長蘇嘉全在確認朝野黨團無異議的情況下,宣布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