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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駁黨產會:不能將蔣宋美齡視同國民黨
http://www.CRNTT.tw   2017-07-18 11:26:04
婦聯會發言人張菀萱。(中評社 梁雅雯攝)
  中評社台北7月18日電(記者 梁雅雯)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為釐清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是否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18日上午舉辦第二次聽證會。婦聯會發言人張菀萱在現場發表二點聲明及三個要求,主張“附隨組織”定義應符合法律,否則將對於人民權利形成極大的傷害。

  婦聯會的三點聲明為:一“附隨組織”定義應符合法律,行政機關不可任意變更、更不可量身訂作;第二、行政機關所為行政處分須有明確證據為憑,不能以擬制推論認定。三個要求:正當程序、公平對待、歷史同理。

  婦聯會發言人張菀萱批評,黨產會逕自“用二個等號法”,變更附隨組織定議,先將“蔣宋美齡女士個人”視同“國民黨”,再將婦聯會所為“協助國家社會的公益行為”均視同為“特定政黨營私行為”。如果此定義成立,則從過去乃至現在,豈非所有政黨相關人士所參與任何組織及從事活動,均被視為其所屬政黨之附隨組織及為政黨利益所為之違法行為?
  
  聽證會主要釐清婦聯會自1950年4月17日成立起,有無受到國民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此外,婦聯會是否曾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
  
  婦聯會案第2次聽證在18日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801會議廳,由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主委顧立雄、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發言人張菀萱、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等及專家學者與會。

  黨產會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規定,就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進行調查,除函請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提供相關資料,為便利當事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提出證據,邀請證人、學者、專家及有關政府機關提供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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