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誹謗案開庭 馬英九總統與周玉蔻法庭尖銳互批
http://www.CRNTT.tw   2016-08-30 14:23:44
馬英九總統繼8月2日親自出庭後第二次到庭。(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8月30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開庭審理馬英九總統控告媒體人周玉蔻加重誹謗上訴案,馬英九總統繼8月2日親自出庭後第二次到庭。法庭進行80分鐘後結束,下次擇期再開。馬英九總統在法庭內表示,周玉蔻“口沒遮攔、恣意污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周玉蔻反擊說,馬對她人身攻擊與污名誹謗。

  馬英九總統上午10時50分許搭乘座車抵達台灣高等法院,許多媒體早已守候多時,馬英九總統在引導下快步進入等候開庭,沒發表談話。法庭經過80分鐘審理結束,馬英九總統離去時也沒有回應媒體提問,只表示他要講的話已向法庭說了,快步離去。周玉蔻在上午10時40分先行到達高院,她面對媒體的態度和馬英九總統完全相反,出庭前、出庭後都批評馬英九總統。

  馬英九總統在法庭內以16字箴言批評周玉蔻,16字為“口沒遮攔、恣意污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還說周玉蔻靠著對他130次的公開污衊,上遍節目賺進百萬元通告費,不是為公義而是為商業利益,這不是惡意?什麼是惡意?

  馬英九總統在法庭內也提出4點聲明,主要強調他一生清廉自持,名譽對他而言十分重要,在多次作出澄清與說明後周玉蔻仍不斷污衊他,因此對周提告。

  周玉蔻步出法庭後表示,馬英九總統在法庭內的發言流於情緒性,失去應有的高度,馬把新聞工作用錢來計算,對她人身攻擊與污名誹謗,凸顯馬在司法上的無知與幼稚。

  媒體提問周玉蔻,指馬英九總統在法庭上質疑周以此話題上節目賺進百萬元,周反問該位記者說,難道你是用金錢來計算你的新聞工作嗎?

  周玉蔻於2014年指馬英九總統團隊收受頂新集團新台幣2億元政治獻金,撰文指“拿了頂新集團秘密“獻金”的,正是馬英九總統”,馬英九總統認為並非事實,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控告周玉蔻,連帶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及要求登報道歉。台北地院審理後,於2015年12月31日以“周玉蔻有相當理由確信指摘內容為真實”判決周玉蔻無罪,馬不服結果提出上訴,目前全案在高院審理中。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 【打 印】 【評 論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