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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書面口頭報告(左)。(中評社 倪鴻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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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6月3日電(記者 蔣永佑)行政院長林全今天終於站上立法院議場,進行施政方針報告及總質詢,為善意回應周二國民黨強力杯葛,行政院最後同意在今天林全的口頭報告內容中,公開回應藍軍的美豬、日本輻射食品及沖之鳥漁權三項訴求,當中行政院首次表達清楚立場,就是不接受日本享有沖之鳥周遭200海浬的經濟海域。
林全就回應藍軍三項議題增列口頭報告內容及說明全文如下:
另針對貴院委員關心的含萊克多巴胺美豬、日本食品輻射安全及沖之鳥海域3項議題,本院說明如下:
有關含萊克多巴胺美豬議題,政府會在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的權益下來討論,因此,我們提出下列四項主張:
一、確保食品安全,全力執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確保國人食的安全。
二、於近期內提出振興養豬產業的具體方案,以提升產業競爭力,確保豬農權益。
三、落實風險評估並與國際規範接軌,且應考慮國人消費習性。在未進行科學證據的風險評估之前,我們反對國內與進口豬肉含有萊克多巴胺,因此,也沒有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豬開放與否的問題。
四、建立全方位溝通機制,隨時與生產者、消費者及公民團體進行溝通。
針對日本食品輻射安全問題,目前對於日本輸台食品,政府仍採用產地證明及特定產品輻射檢驗雙證明。另外,亦持續觀察日本國內檢驗情況,以及世界各國輸入日本食品相關的規範和檢驗結果。
我們將持續進行監控與風險評估。未來如有食品安全危害增加之情事,將依風險管制原則來加強管理;若經科學方式風險評估後,日本食品的輻射安全可以信賴時,將適時予以調整必要的管制措施,絕對以國人健康為最優先考慮,但我們必須強調,到目前為止並沒有鬆綁日本輻射食品的規劃,也沒有時間表。
關於“沖之鳥”相關海域的爭議問題,我們的看法與立場如下:
一、沖之鳥為日方所擁有,國際上沒有爭議。
二、沖之鳥是島或礁的爭議,目前“聯合國大陸礁層界線委員會”(CLCS)尚未做出完全結論,故為爭議海域。行政院認為,日本對於沖之鳥周遭水域的權利主張是存有爭議的,這個立場從未改變。
三、台灣對沖之鳥海域爭議的立場是:
第一,沖之鳥不得作為日本主張200海哩經濟海域的基點。台灣漁民得在該海域擁有漁權,政府會全力捍衛漁權。
第二,為期永久確保台灣在沖之鳥周遭海域的漁權不受干擾,台灣願與日方儘快展開對話與協商。為能順利進行對話與協商,我們期待雙方相互釋出善意,避免採取相互挑釁的言詞與行動,以期後續協商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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