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蔡政府21項優先法案 兩岸監督條例排第一
http://www.CRNTT.tw   2016-05-31 00:49:16
童振源。(中評社 蔣永佑攝)
  中評社台北5月31日電(記者 蔣永佑)行政院長林全30日晚上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進行第二次“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敲定立院本會期優先推行兩岸、政治、經濟、社會四大類共21項優先法案,其中行政院將集中火力在蔡英文相當重視的長照法財源,而黨團重點則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30日晚上的會報由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共同主持,挑燈夜戰逾兩個半小時,結束後由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近晚間9點半時出面轉述會議結果。

  童振源表示,30日的會報僅討論將哪些法案列為優先推動法案,尚未討論具體內容或是要推何種版本,能否在這個會期完成立法或修法,還要看立法院實際的審議狀況而定。

  在四大類22項優先法案中,兩岸部分唯一的法案就是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政治類包括: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降低罷免門檻);公民投票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經濟方面包括︰所得稅法(反企業跨國避稅);非核家園推動法;電業法;反媒體壟斷法;農業基本法;建築法第34條、第56條、第70條修正草案;所得稅法第43條之3、第43條之4、第126條修正草案;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修正草案;遠洋漁業條例草案;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社會方面,包括集會遊行法;住宅法;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修正草案。

  童振源特別指出,其中“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建築法第34條、第56條、第70條修正草案;所得稅法第43條之3、第43條之4、第126條修正草案;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修正草案;遠洋漁業條例草案;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修正草案等9項法案,在馬政府時代就已提出,但因皆屬民生經濟相關,符合新政府施政目標,因此並未撤回,仍列為重大優先法案共同推動。

          
】 【打 印】 【評 論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