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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慕明:主流民意不反對詐騙嫌犯送陸受審
http://www.CRNTT.tw   2016-05-03 15:10:04
新黨主席郁慕明。(中評社 吳政峯攝)
  中評社台北5月3日電(記者 吳政峯)台灣電信詐騙集團在海外詐騙大陸民眾,被害者無數。新黨主席郁慕明表示,今天民調顯示,台灣主流民意不反對把台籍詐騙嫌犯送至大陸受審。台籍詐騙嫌犯必須受到一些警惕。台籍詐騙嫌犯想回來台灣,是因為想逃避大陸嚴格的法律審理標準。台灣在處理詐騙案件的法律規範,是太鬆了。

  新黨3日在中央黨部發表民調,高達93.1%認為台灣詐騙集團的行為,嚴重傷害台灣國際形象。出席記者會者包括黨主席郁慕明、全委會顧問李勝峰、發言人王炳忠。除了台灣本地媒體,新華社、中央人民電視台等多家大陸駐台記者也非常關切台籍海外詐騙集團的後續發展與各政黨的態度。

  李勝峰3日強調,若要有效抑制台籍海外詐騙集團持續盛行,兩岸司法互助合作進行打擊犯罪的同時,有必須要一輩子永遠地追索嫌犯的不法所得。站在受害人立場,“我被騙的幾百萬元、幾千萬元,錢能拿回來,比起壞人被判刑多少年,這更是重要。”

  郁慕明說,台籍犯嫌為什麼害怕在大陸受審?兩岸之間的法律有差異。台灣對於詐騙案,可易科罰金,甚至僅判刑幾個月。大陸刑責輕或重,是依據不法所得的高低,作為標準,騙的錢越多,判的刑重,像是10多年以上或無期的刑期。

  李勝峰表示,詐騙集團詐騙大量錢財,如果只被判刑幾個月,或1到2年,對於詐騙集團而言,成本效益很高。兩岸訂立司法合作打擊犯罪機制,其中必須特別強調,一輩子永遠地追索犯嫌的不法所得。因為站在受害人的立場,與其判刑,不如來追索不法所得,如此才有公義可言。

  王炳忠指出,從肯亞案到馬來西亞案,台籍海外詐騙集團的被害人都是在大陸,相關犯罪證據也在大陸,由大陸司法單位審問犯嫌,就不會發生的台籍犯嫌回到台灣機場,立即被釋放的荒謬情況。為避免兩岸被害人一輩子辛苦存下的財產遭詐騙之後追不回來,兩岸司法單位必須合作追索不法所得的金流流向。

  王炳忠表示,連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也跟著搶著簽字譴責大陸決議文,希望表現出大家有多麼愛台灣。好像是比賽,誰罵大陸,罵得兇,這就是愛台灣?這是一出荒謬劇。把單純的詐騙事件引導到政治事件,這是最可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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