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藍委吳志揚。(中評社 吳政峯攝) |
中評社台北3月17日電(記者 吳政峯)台灣文化部長洪孟啟17日赴立法院進行“兩岸影視流行音樂交流之困境與突破”專案報告。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質詢時抨擊,台灣電影、電視、音樂等產業現在是被世界列強在欺負,且節節敗退。世界列強以自由貿易之名,行文化侵略台灣之實,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台灣應該學習法國、韓國、中國大陸,保護在地文化產業上。
吳志揚質詢抨擊,台灣的文化主體性正在快速地流失,台灣文化相關產業正在全面地淪陷。“我們現在徹底是文化的被侵略國。”這個狀況,讓他想到滿清末年,世界列強以強大武力,逼近中國大陸開放通商口岸,並簽訂許多不平等條約。台灣在文化方面部分,世界各國以押著“自由貿易”的帽子,他們進入台灣如入無人之境。
吳志揚說,在台灣的電影、電視、音樂,不僅是從兩岸角度來看,台灣現在是被世界列強在欺負。在電影部分,完全被美國好萊塢影片給占據。在電視部分,目前在台灣最強勢的是韓劇。在音樂部分,70%是大陸音樂,30%是台灣流行音樂。
吳志揚表示,台灣本來是流行音樂的“輸出國”,但從《中國好聲音》節目出來之後,他發現大事不妙了,經過這個節目播出多季後,大陸的自信心與大陸市場起來了,台灣反而是大陸流行音樂的“輸入國”。所以,在電影、電視、音樂,台灣是節節在敗退。
吳志揚強調,法國面對美國談判時,堅持在影音產品部分,不列入美法之間的自由貿易談判項目之一。至於韓國與中國大陸,也有值得台灣來學習部分,均有“銀幕配合制度”。
吳說,韓國電影法規定,為了保護本土電影產業,每家電影院在一年之中,必須有五分之二的天數,達146天放映韓片。其電影頻道之中,也要播放25%以上韓片。在中國大陸部份,一年只開放34部美國好萊塢影片,至於春節期間,也禁止放映外國片。台灣雖無法與中國大陸來相比,但是台灣應參考大陸保護在地文化產業的思維。
洪孟啟答覆時也坦承,“台灣2002年在加入WTO,我們在談判桌時保護在地文化產業上,沒有堅持,接受全面開放台灣影音產業。對此,立法院上會期也完成修法電影法第6條來因應,外國電影若損害台灣的權益,台灣可採取相關措施因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