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表明美國政府在黑暴期間,對於特區政府以及香港警隊的指控,完全是沒有理據,含血噴人。對於這次大規模示威,國務卿布林肯最先出來企圖轉移視線,可惜無功而還,眼見形勢一發不可收拾,總統拜登隨即出來向公眾放話,但這不是說他有多關心學生,不過是擔心自身低迷的選情因為示威潮不斷激發而雪中送炭。他在白宮表示,民眾有抗議但沒有製造混亂的權利,和平表達異議是民主的關鍵,但不會容許暴力。拜登又指,毀損公共財產不是和平抗議,而是違法行為。蓄意破壞公物、侵入建築物、打破窗戶、封鎖校園、迫使課程和畢業典禮取消,都不屬於和平抗議。
拜登的說話完全可以用在2019年的香港,用來對暴徒放話。香港有表達意見甚至示威的權利,但卻沒有違法、破壞以及製造混亂的權利,蓄意破壞公物、侵入建築物、封鎖校園都不屬於和平抗議。
什麼叫現眼報?什麼叫“迴力鏢”?拜登這番說話就是明顯例子。當時香港的暴徒到處破壞、製造混亂,襲擊市民,甚至有“屠龍小隊”的極端組織,打算在旺角、灣仔製造恐襲,並且有計畫、有部署、有物資,其目的就是要在香港製造一場以千計人命作籌碼的賭注。這些暴徒的所為與今日美國的大學生根本不可同日而語,這些人是名副其實的恐怖分子。
香港警察遠比美警文明克制
但當年美國政府是怎樣回應?拜登所屬的民主黨是如何回應?一味美化、煽動、推波助瀾,將暴亂說成是“民主運動”,將暴徒說成是“民主鬥士”,為什麼拜登當日沒有向香港的暴徒表明,“民眾有抗議但沒有製造混亂的權利”?當日美國朝野眾口一辭地指責香港警隊使用“過度武力”,這完全是“莫須有”的指控,港警一直表現克制,對於抱有敵意的媒體也沒有如美國警方般照樣鎮壓。直到暴徒使用汽油彈、重型武器,隨時造成重大傷亡時,香港警隊才升級武器。但美國警方又如何?學生只是占領大學的樓宇示威,目的是向政府表達訴求,他們沒有破壞、沒有縱火、沒有企圖殺害警員,但警方卻動用催淚彈、橡膠子彈、閃光彈鎮壓學生,美國的政客更揚言要秋後算賬,取消他們學籍,送他們入監獄。
比較而言,特區政府的處理、香港警隊的執法比美國不知文明、克制多少倍,但美國政客有發表過公道言論嗎?西方媒體有客觀的報導嗎?沒有。直到今日美國玩火自焚,終於感受一遍示威怒火,但自詡“民主燈塔”的美國,有展現出自身的民主自由胸襟,回應學生訴求嗎?沒有,就是重拳鎮壓,不講是非,這樣一個“雙標”國家,還有多少道德高地可言?拜登更是欠香港一個道歉。
(來源:大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