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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28日巡察行政院。(照片:監察院) |
中評社台北12月28日電/監察委員林文程今天巡察行政院時表示,馬英九決定以“中華台北”名義和觀察員身分參與WHA年會,質疑當時政府與大陸秘密協定,出賣“台灣主權”;行政院長蘇貞昌則回應表示,全力配合監委追查真相。
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說明,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召集人林文程監委於今日年度巡察行政院時,針對“政府推動加入世界衛生組織與該組織大會與相關會議策略作為之檢討”的發言內容。
林文程提出詢問指出,聯合國於1971年10月25日通過2758號決議案,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代表中國的權益,世界衛生組織(WHO)乃於1972年排除“台灣”的會籍。政府自1997年開始爭取參加WHO,國際社會基於防疫無國界,絕大部分國家支持台灣參與。然而,北京對台灣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特別是涉及政治和安全者,向來持反對立場,並要求必須兩岸協商,在台灣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才能夠參加。惟2002年底非典型肺炎(SARS)在廣東爆發,因為中國隱瞞疫情,導致疫情失控而擴散到其他國家,對不少國家造成嚴重人命和經濟損失,台灣也因此受重創。在國際壓力下,北京無法完全封殺國際組織、國際會議邀請台灣醫療衛生專家參加諮商會議,因此中國衛生部於2005年與WHO秘書處簽署關於“WHO秘書處和中國諒解備忘錄的執行”要點(MOU)。
林文程指出:中國與WHO所簽署的“秘密備忘錄”(MOU)嚴重傷害台灣的“主權和國家利益”,包括規定中國台灣(Taiwan, China)為名稱,台灣醫療公衛專家參加WHO所舉辦的技術會議及活動必須由WHO秘書處轉交中國衛生部審核及決定是否同意,而且必須以個人的身分出席,層級要在處長以下等。因此,在阿扁時期,台灣一再向WHO幹事長表達抗議,也曾透過友邦在世界衛生大會(WHA)質疑該MOU的正當性。
林文程提及:2008年國安會成立“跨部會WHO小組”,最後決策者是馬英九。其後,台灣皆以中華台北名義和觀察員身分參與WHA年會。外界一直質疑當時政府與對岸秘密協定,接受對岸條件,甚至可能接受WHO秘書處與中國衛生部所簽署之MOU,而犧牲“台灣主權”。雖然自2009年至2016年間,台灣得以觀察員身分參與WHA年會,且代表團團長可獲得10分鐘發表談話的機會,但是台灣沒有投票權,且非經許可不得參與討論。
林文程詢問:如果北京在台灣參與WHO案的立場沒有鬆動,當時台灣政府是否做出重大讓步,來換取北京的同意?如果當時政府確實以犧牲“台灣主權”為代價,擅自接受北京條件,不僅得不償失,出賣“台灣主權”,也屬重大缺失,因此行政院應該深入調查政治協商的詳細情形,並追究責任。
林文程點出:對於台灣的主權地位,WHO的194個會員國並沒有共識,2005年WHO秘書處沒有權力代表WHO會員國與中國衛生部簽署對台灣主權利益傷害巨大之MOU。他建議:在目前國際局勢對我相對有利的條件下,政府除向WHO幹事長抗議外,更應該透過美國等友邦要求廢除2005年的MOU,以徹底去除此一枷鎖。
近幾年台灣爭取參加WHA年會,雖然因為北京強力阻擾而未能如願,但是國際社會對台灣參與的支持不斷增強,所以林文程委員對外交部的努力,以及衛福部團隊在對抗COVID-19所取得的成效,表達敬意和肯定。
外交部吳釗燮部長回應,目前台灣仍持續推動參與WHO相關會議,若能對於以往作為多加瞭解,將有助於參與WHO活動。依據目前台灣透過管道掌握到MOU施行細則內容,台灣申請參加WHO的案件,確實都要經過北京。今年11月,有1,700位以上世界各民主國家國會議員公開力挺台灣,因此外交部將積極爭取聯合理念相近國家或友邦在世界衛生大會的支持,以避免MOU對台灣的干擾。
行政院蘇貞昌院長回應,明白表示不接受傷害台灣主權之MOU;為維護“國人”知的權益,我們應蒐集資料,以還原事實,並請外交部等全力配合監委繼續追查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