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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8月12日電(記者 倪鴻祥)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下午發布開放2至6歲(含)以下持居留證的陸籍子女(小明)申請入境,後來又轉彎刪除“持居留證”的限制。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下午說明,修改新聞稿主要目的是避免誤會或混淆,因此持長期探親證、以及持專案居留證的“小明”都可以申請入台。
疫情中心下午記者會原宣布開放2至6歲(含)以下持居留證的陸籍子女申請入境,入境後須依規定完成14天居家檢疫,記者會後反覆收回新聞稿達9次之多,最後確認2至6歲的陸籍子女可以申請入境,刪除“持居留證”的規定。
邱垂正表示,原本的新聞稿寫“持有居留證”的6歲以下的陸籍子女們可以申請入境,但陸委會擔心部分持有長期探親證的“小明”與其家長恐產生誤會,誤以為持長期探親證不在此次開放範圍,因此選擇更改新聞稿使其完善表達,避免外界混淆。
邱垂正指出,不論是陸籍子女持有長期探親證或專案居留證,都是可以申請入台的;另外其父母也能申請陪同入台,目前有532位6歲以下的小明以及68位“小明”家長符合此次申請入台資格。
陸籍子女“小明”分為兩種,一是台人與陸籍配偶的子女,二是陸籍配偶前段婚姻的子女,跟著陸配嫁給台人後組成家庭。根據規定,第一種“小明”一開始若非選擇台灣戶籍可透過依親等長期居留方式來台。
第二種“小明”若要來台,一般只能先待陸配完成與台人婚姻程序後,申請長期探親證件,持長期探親證滿4年後,才能申請專案居留,申請到長期居留後才能再進一步排隊申請台灣戶籍。也就是說,若開放範圍限“持有居留證”的話,就會發生第二種只有長期探親證、尚未取得專案居留證的“小明”無法入境的問題。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說明,2歲至6歲陸籍子女可來台人數有532人、無居留證但可陪同入境的父母有68人,6歲以上未成年的陸配子女約1千人;7月15日宣布開放2歲以下陸配子女入境的人數約100人,但至今只有1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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