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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在社群媒體回應民眾黨指控。(取自賴清德threads) |
中評社台北8月6日電(記者 黃筱筠)憲法法庭今天對國會改革相關修法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庭。賴清德今天在社群媒體threads發文表示,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但這不等於立法院可以透過修法,就課予總統在憲法所沒有規範的義務。
賴清德表示,關於國會職權修法聲請釋憲,今天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他是聲請人之一,並請潘孟安代表出席發言。他和潘孟安都擔任過立委,也參與過多次國會改革。但我們對這次藉著號稱“改革”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都非常關切和憂心。
台灣民眾黨今天批評賴清德說,今日憲法法庭針對國會改革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第一位代表賴發言的,就是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潘秘書長與賴身為前立委,曾多次參與國會改革修法,但今日在憲法法庭上,卻變了一張臉,用各種悖離事實、曲解法條的方式,欺騙自己、欺騙國人。
賴清德強調,他是國會改革的支持者,然而這次立法院只透過修法程序而非修憲程序,就片面更動憲法權力分立的界限,甚至產生侵害人民權利的疑慮;身為總統,他必須挺身而出捍衛憲法。
賴清德表示,這次的修法過程缺乏討論,人民對於不公開、不透明且可能影響自身權益的修法感到焦慮;因此,總統及各“憲政”機關有責任透過聲請釋憲,維護人民權利。
他表示,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但這不等於立法院可以透過修法,就課予總統在憲法所沒有規範的義務。
他也說,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也不代表就能透過不予審查、不行使同意權等方式,造成“憲政”機關運作上的困難。當機關無法發揮功能,就違反了憲法所定的機關忠誠義務。至於立法院調查權,也不能用不符比例原則的強行規定,侵害人民的基本權利。
賴清德要再次強調,總統是“憲政”的守護者,對“國家”負責、維護人民權利,是他責無旁貸的使命。我們一起努力守護“國家”的“憲政”體制,讓台灣民主永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