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9月25日電/台灣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於立委任內涉嫌虛報助理費,台北地院今日首度開庭,傳喚高虹安3名前國會助理出庭,3名辦公室主任全部認罪,對起訴書不爭執。曾任高虹安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的委任律師簡大為表示,高虹安有頭有臉,“小兔”(黃惠玟外號)只能聽從。
依現行《地方制度法》,高虹安涉貪案若一審被判有罪即將被停職。
今天出庭的3人是高虹安的國會辦公室前主任陳奐宇、綽號“小兔”的前行政主任黃惠玟、前法務主任陳昱愷。
檢方查出,高虹安任職立委期間,月薪19萬餘元及每月問政費7萬9072元,卻分毫不使用問政經費,反用權勢壓榨下屬,虛報助理薪酬以挪為私用;高虹安在偵訊時,否認犯行。
同樣被起訴者,還有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以及被網友封為台大13妹“公衛文”之稱的公關主任王郁文4人;偵查時,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均認罪。王郁文否認犯行。
檢方以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偵查中自白犯行,態度良好,無獲得犯罪所得,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及刑法第31條第1項但書規定減輕其刑。
檢方並請法院審酌,黃惠玟是依照高虹安指示做事,供出一切犯罪情況並提供事證,陳奐宇及陳昱愷身為勞工,配合雇主行為及決定,請再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並請宣告1年以下徒刑並給予緩刑宣告,以勵自新;至於王郁文則因否認犯行,未獲檢方請求減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