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意見》的法律效力和對台獨的威懾力,仇長根說,台灣有些人錯誤地認為,《意見》不具法律效力,可以說這是對大陸法律的不瞭解或無知。“兩高三部”是國家最具法律權威性的司法部門,根據《反分裂國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所制定的《意見》有法源,不是空口無憑。此次“兩高三部”五部門聯合發布《意見》,更是分量極重。
仇長根指出,《意見》是大陸“反獨促統”三管齊下的重磅警告之一。在軍事上,六月初“香會”國防部長董軍講話,首次提出“台獨武裝”這一概念,意味著兩岸仍處在“敵對狀態”,解放軍完全可以武力消滅“台獨武裝”。國防部發言人首次提出“打獨促統”這一重話,意味著解放軍肩負著捍衛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實現祖國統一的神聖職責和歷史使命。在經濟上,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宣布從6月15日起,中止對台灣地區134個稅目進口產品關稅減讓。這一措施傳遞的信號是,進一步加大懲戒力度,反制民進黨當局。而“兩高三部”發出的《意見》,毫無疑問是從法律上,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除了六月份的“三大動作”,後面必然還有“反獨促統”“打獨促統”的手段,大陸亮出了遏獨懲獨利劍,希望民進黨當局看清楚,想清楚,不要忘乎所以,肆無忌憚。
談及《意見》設置寬嚴相濟舉措的考慮,仇長根表示,自從2005年《反分裂國家法》出台,大陸各界普遍反應希望進一步細化該法,對島內台獨頑固分子實施精準打擊。如今有了這個《意見》,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可以進一步具體化,可以準確認定“組織、策劃、實施”的五種分裂國家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員(包括境外)和在台獨分裂犯罪集團中的“首要分子”,以及直接參與、多次參與、頑固宣揚台獨分裂主張等。《意見》明確可以“依法缺席審判”、“依法終身追責”,對“量刑標準”“追訴期限”等也清晰作出規定。同時,《意見》設置了寬嚴相濟舉措,給台獨分子“醒悟”及“改邪歸正”的機會。可以說,22條“懲獨”法律舉措詳細到位,可操作性強,為進一步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完善了法律條文。懲治台獨,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奉勸台獨頑固分子盡早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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