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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科院台灣研究所研究員張冠華 |
中評社北京10月10日電(作者 張冠華)9月12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這是祖國大陸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重大舉措。《意見》堅持貫徹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落實落細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重要論述,結合當前及今後兩岸關係發展形勢,充分發揮福建對台獨特優勢,系統性提出一系列創新性政策措施,支持福建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具有全局示範和引領意義。
一、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重大步驟與舉措。
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提出的重要主張之一,是著眼於中國式現代化新階段對兩岸經濟社會交流融合提出的高質量發展新要求,是新時代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重要路徑。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先後推出“31條”、 “26條”、助力台企“11條”、“農林22條”等重要惠台利民政策措施,各省區市也紛紛出台相關政策措施加以配合落實,在眾多領域積極推動台胞台企在大陸享受同等待遇,引領兩岸經濟社會交流進入融合發展新階段。此次發布的《意見》,從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推進國家統一進程的戰略高度出發,將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作為努力方向,是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重大步驟和舉措,有利於深化閩台融合發展並發揮示範作用,引領兩岸經濟社會交流實現高質量融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踐行“兩岸一家親”理念,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通過建設福建為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推動“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兩岸經濟同屬中華民族經濟”在更多領域具體實現,體現祖國大陸對台灣同胞一視同仁,讓大家有更多獲得感。《意見》重在支持福建探索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新機制新路徑新模式,支持台胞台企參與綠色經濟發展,推動福建對台高水平高質量開放,率先與台胞台企共享大陸發展機遇,充分體現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通過更多同等待遇措施的出台和落實,促進台胞台企融入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深度參與中國式現代化新征程。
二、充分反映兩岸融合發展重要論述的豐富內涵。
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融合發展的重要論述內涵豐富,提出一系列新目標、新方向、新要求,包括積極推進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兩岸要應通盡通,推動兩岸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合作,社會保障和公共資源共享等,相關內容在《意見》中均得到落實和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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