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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身穿一襲淡藍色洋裝,在律師等陪同下出庭。(中評社 張穎齊攝) |
高虹安在進入台高院先進行物件檢查,中評社等記者詢問“市長是清白的嗎”?、“與柯主席一樣戰清白嗎”?高虹安則特地對鏡頭微笑說“謝謝大家、大家辛苦了”!旋即上樓出庭。小草繼續在現場聲援,另一方面柯黑則立即收拾離去。
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約新台幣46萬30元,被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罪、偽造文書罪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判高虹安7年4個月。高虹安涉貪案件的其餘4名被告中,3名助理已認罪,包括綽號“小兔”的前帳房兼行政主任黃惠玟、高辦主任陳奐宇、公關主任陳昱愷。而綽號“水母”的前公關主任王郁文則堅不認罪,力挺高虹安到底。
台北地檢署偵辦高虹安涉詐助理費案,認定她浮報46萬餘元,2023年8月14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等罪提起公訴,北院歷時11個月審理,7月26日合議庭改認定她只詐領11萬6514元,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虹安一審雖然被判有罪,但不法所得金額從46萬降到11萬元,刑度也只比樓地板刑期7年多出4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