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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起“法務部部長”鄭銘謙、司法院代理秘書長黃麟倫、警政署副署長等。(中評社 張穎齊攝) |
鄭銘謙表示,抱歉,他太忙,沒養貓,並不清楚貓玩老鼠,但他相信不是檢察官洩密,他沒去干涉司法個案。馮成、黃麟倫、警政署均說,都會嚴守偵查不公開,沒介入放消息。
藍委賴士葆接力痛批,鏡週刊一報導許芷瑜恐列政治獻金案被告,結果台北地檢署馬上發布訊息證實列被告。監察院曾糾正過司法機關,但法務部消極,都跟鏡週刊綁在一起,透過媒體操作、用輿論定罪,無人能認同。
鄭銘謙答詢,北檢已分案在查媒體,但他不認同委員說檢方洩密,檢方洩密對辦案沒幫助的,沒證據不能說跟鏡週刊綁在一起,能接觸的這些訊息的人的確太多。
吳思瑤隨後上質詢台,痛批這屆司委會是歷屆最低素質,從排案、審案,都假借公益、介入個案,她不忍卒睹,可針對柯文哲冷錢包、許芷瑜個案質詢嗎?應該講制度才對,不該政治力介入,她從小就聽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鄭銘謙等人有莫大的壓力。鄭說的確有莫大的壓力。
吳宗憲接續上質詢台批,受夠鄭銘謙跟吳思瑤一搭一唱,吳思瑤不懂法律就算了,鄭銘謙卻胡說八道,到底什麼叫干涉個案?陪著吳思瑤等政客裝傻,檢調自己違法在先。另外他也不滿綠委莊瑞雄硬要扯風馬牛不相及的媽媽嘴案,因他就是當初承辦的檢察官,還要這樣牽扯他涉嫌洩密?他當初偵辦民進黨籍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也積極辦案、嚴守偵查不公開、不透露給記者。翁曉玲也批,吳思瑤、柯建銘沒法律專業,常常在他們這些專業法律出身的立委前,說三道四、誤解法律,才是摧毀司法公信力。
民眾黨籍立委林國成質詢,鄭銘謙本來是捍衛司法的漢子,但當“部長”後,看一下為何洩密給自稱養了7年檢調線的三立女記者馬郁雯?柯案就偵查大公開。鄭銘謙回答,沒這回事,柯案是民代來告發的,這家媒體也有約談過了,還沒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