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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向北院提審遭駁,全案解返北檢排程複訊。(中評社 張穎齊攝) |
中評社台北8月31日電(記者 張穎齊)檢廉單位偵辦台北京華城容積率圖利案,台灣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31日因拒絕夜間複訊,遭當庭逮捕,柯認為違反程序提審,經台北地院審理後駁回聲請,全案將解返北檢繼續對柯進行複訊,複訊時間待排程。另外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羈押庭也將要開庭。
柯文哲凌晨0點多到北檢,認為無法接受夜間訊問,主張拒絕,但檢察官認為不能讓柯離開,因此當庭逮捕,柯認為程序違法,向台北地院聲請提審,柯暫留拘留室。台北地院法官上午10點開庭審理至中午12點結束,將聲請駁回,全案解返北檢複訊程序。另外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羈押庭也將要開庭。
北院表示,聲請人柯文哲固以依卷附筆錄,可知聲請人並未經檢察官訊問京華城案相關案情,故檢察官並無由因其訊問所得之內容認定聲請人就京華城案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而不符合“檢察官於訊問後,認有第101條第1項各款或第101條之1第1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者”之規定等語。然本案聲請人既經傳喚或自行到場,檢察官亦確有就京華城案訊問聲請人之事實或訊問之意,檢察官並於訊問後主張聲請人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核與同法第228條第4項之規定相符,是本件所為之逮捕,應屬有據。
北院裁定,本件聲請人聲請提審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並應解返原解交之機關即台北地檢署。聲請人柯文哲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柯文哲並解返台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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