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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黨籍10連霸台北市議員陳政忠。(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17日電(記者 張穎齊)無黨籍10連霸、連任39年台北市議員陳政忠因控操縱宏福建設股票等違反證券交易法,經纏訟23年,台灣高等法院更四審,依操縱股價罪判刑4年、虛偽記載公開說明書罪判刑2年,最高法院17日駁回上訴定讞,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陳政忠的議員席次也將面臨解職,依照選罷法規定,無補選、遞選。陳政忠是繼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因涉賄案遭押後,同一個士林北投選區,再面臨司法處置的第2位議員。
陳政忠,出生於台北市,美國加州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市政班、銘傳大學管理研究所碩士,10連霸台北市第一選區(北投、士林)議員(1985年迄今共39年),曾加入過國民黨,歷任國民黨中央委員、台北市議員黨團書記長,是目前台北市議會最資深議員,屬本土派。女兒陳怡潔是前親民黨立委,母親林盡為《自由時報》創辦人林榮三的胞姊。
全案緣起陳政忠被控身為宏福機構關係企業創辦人及股東,自1993年起陸續掏空宏福建設資產、操縱宏福建設股票,不法所得達60餘億元新台幣。台北地檢署於2000年間依背信、詐欺、業務侵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陳政忠,求刑15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操縱股票、背信、虛偽記載公開說明書罪,判處陳政忠20年徒刑;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改依操縱股票、虛偽記載公開說明書罪判處9年徒刑。本案經多次發回更審,陳政忠被控業務侵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多項罪名先前已陸續無罪確定。高院更一審僅依操縱股票罪判陳政忠5年徒刑;更二審則以操縱股票、虛偽記載公開說明書罪判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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