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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前新竹市長林智堅。(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月11日電/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調查官余正煌,控告民進黨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的台灣大學“國發所”碩士論文,涉嫌抄襲他的論文,提刑事自訴控告林智堅涉違反著作權法。林智堅11日出庭應訊,他說沒有抄襲余正煌論文的動機及必要,所以沒有認罪問題。
根據台媒報導,林智堅法庭上指出,他是以2014年自己參與新竹市長選舉作為研究主題,並在指導教授陳明通指導下所完成的論文,民調是他提供的,他創作論文的過程中沒有動機去抄製余正煌的論文,“我沒有動機,所以當然沒有抄襲,也沒有認罪不認罪的問題”。
法官詢問論文製作的地點,林智堅回應表示,討論論文時間都在台北,與陳明通meeting時也都在陳的辦公室,寫作論文地點台北、新竹都有,若在台北就是在學校寫,新竹則不一定。
林的律師在法庭上說,已準備了2萬多字的答辯狀,證明余正煌的論文才是侵害林智堅的著作權,余沒有權利提自訴。律師也反對以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的調查結果作為證據,因為這沒有證據能力,法庭應直接審理、調查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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