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4日電/據中國經濟網報導,一段時間以來,我國農業保險發展雖然很快,但依舊難以滿足農業農村發展和鄉村振興的需要,還面臨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特別是“農民意願不強、企業動力不足、政府重視不夠”難題,值得引起重視。
與過去相比,如今農戶對農業保險的認知已有所提高。尤其是農業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迅速,對於農業保險的需求比較旺盛。一些小農戶對農業保險缺乏認識和興趣,還有一些規模不大的專業化生產農戶,沒有或者很少有保險費補貼,難以承受較高的保險費,農業保險的相關需求不容易獲得釋放。要調動農民,特別是小農戶、專業化生產農戶的投保積極性,除了加強宣傳培訓外,還需要加大中央財政支持的力度,擴大現有中央財政補貼目錄中的標的,增加“以獎代補”的預算額度。
目前,我國的農業保險業務基本上是政策性農業保險項目。由於各級財政提供的保險費補貼的比例很大,農業風險損失率比一般的財產保險大,農險經營在年際差別很大,特別是各地瓜果蔬菜水產養殖等“特色農險”賠付率較高。出於健康經營的考慮,保險公司可能會進行逆向選擇,從而造成農業保險供給的萎縮。比如,農戶購買的西瓜大棚保險,保險的責任並不涵蓋大棚裡面的西瓜。在農戶看來,這是保險公司對其進行了“套路”,而實際上是保險公司逆向選擇的結果。原因在於,西瓜種植的風險大,但這樣的話農民恐怕就會失去購買保險的意願。
綜合來看,要進一步解決農業保險緊迫問題,應在理性認識的前提下多措並舉。其一,中央財政應繼續加大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力度,對於蔬菜、水果、畜禽養殖、水產養殖、農業機械設施等重要財產的保險標的應該納入目錄,使地方政府的補貼能力跟得上;其二,要增強對各省份的農業保險的配套補貼,進一步實行差異化政策,努力支持本地的農業保險發展補貼需求;其三,地方政府特別是縣級政府參與農業保險的活動需要規範,杜絕強迫投保、干預定價的行為,避免截留、挪用中央和省市撥付的保費補貼等行為,防止阻礙農業保險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的情況發生。
(庹國柱 作者系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農村保險研究所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