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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國安隱患仍在 禁止蒙面條例需保留
http://www.CRNTT.tw   2023-03-23 00:33:28
 
 
  鄧炳強又表示,“口罩令”和《禁止蒙面規例》是兩回事。“口罩令”是處理公共衞生的問題,《禁止蒙面規例》是處理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禁止蒙面規例》現時仍然生效,警方會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辦事。鄧炳強強調,穿戴蒙面物品不是和平集會權利的核心。根據《禁止蒙面規例》,任何人身處《公安條例》所規管的“公眾集會”及“公眾遊行”,以及非法或未經批准的集結期間,除非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不得使用蒙面物品隱藏身分。
 
  他說,《禁止蒙面規例》的立法原意非常清晰,針對的是那些嘗試透過蒙面以隱藏身分,肆意進行違法行為的不法分子。那些蒙面的違法者以為隱藏身分便可逍遙法外,肆意作出損害法治的行為,我們必須予以打擊。

  鄧炳強說,雖然現時“口罩令”已經被撤銷,但我們明白市民或會在一段時間內選擇繼續佩戴口罩。《禁止蒙面規例》規管的情況只是《公安條例》下的“公眾集會”及“公眾遊行”,以及非法或未經批准的集結,並不會影響市民在日常生活佩戴口罩。即使在“公眾集會”及“公眾遊行”中佩戴口罩,有關行為是否違反《規例》需根據個別實際情況而定,包括警方在執法時會作出查問,衡量涉事人提出的辯解是否合理,以決定是否有合理懷疑採取拘捕行動。在考慮是否提出檢控時,律政司亦會審視案中所有證據,包括涉事人是否有合理辯解,考慮是否有合理定罪機會,才會作出檢控決定。若涉事人被起訴,法庭亦會審視所有證據,以判別有關辯解是否真實和合理。
 
  鄧炳強表示,特區政府會繼續在公眾層面的宣傳工作,現時在保安局的網站中,已經有就《禁止蒙面規例》提供簡單易明的“問與答”和資訊圖,以及多媒體資訊供公眾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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