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政府工作報告強調“支持港澳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田飛龍分析表示,首先,經濟和民生是一個良性社會得以運轉的內在孿生性因素。經濟的本質是發展,是投資、勞動與技術進步的結合,是國家與社會的共同謀劃與利益擴展。民生的本質是分配與社會正義,是對發展成果的公平合理利用,是官民之間、民眾相互之間建立休戚與共之共同體關係的核心維度。經濟停滯,民不聊生,是一個社會總體性危機的顯著征兆。國家支持港澳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就是在政策思路和指導責任上推動港澳正面發展難題和社會正義難題,聚焦創發破解之道,實現長期、高質量、內在和諧的繁榮穩定。
其次,經濟民生的發展績效與公平性是衡量香港良政善治的關鍵指標。對香港而言,以香港國安法和新選舉法為主要標誌的新制度體系已經落地,但其具體的制度效能與發展效應是否能夠凸顯,是否會給民眾帶來可觀、可比的生活質量的改進,新制度與新管治體系是否具備更優質的賢能治理功能,需要在經濟民生的具體事務領域得到嚴格的驗證。中央對這一領域的支持以及相應的監督,是在回應香港民眾與香港社會的內心訴求和正當期待。
對於報告中涉港表述的一些變化,田飛龍指出,關於新時代“一國兩制”較為詳備的論述體現在二十大報告中,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有關論述是擇要提及,我們要將政府工作報告和二十大報告結合起來理解中央對“一國兩制”的完整論述和政策取向。
田飛龍表示,關於“一國兩制”憲制秩序的精確表述存在一個逐步深化定型的過程。早期表述“一國兩制”時,較多以基本法作為核心尺度,強調按照基本法辦事。後來中央意識到憲法在“一國兩制”制度體系中的關鍵地位和作用,開始採用“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憲制基礎”、“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等表述。這次報告中提出的“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在二十大報告中已經確定下來,此次是予以確認。可見,這一表述已經獲得中央層面的權威定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