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何在維護行政立法良性互動的基礎上,平衡好議會的“配合”與“監督、制衡”功能。
盧哲表示,香港立法會作為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且重在相互配合,這是香港政治體制的重要內容。行政立法關係是良政善治的關鍵,行政立法的良性互動和相互制衡能讓香港更有能力應對各種嚴峻挑戰。現時來說,政府和立法會目標一致,立法會樂意配合政府。立法會在尊重行政主導,服務香港民眾利益和國家利益的基礎上,要做好“支持行政”和“監督行政”的雙重角色。在這一方面,立法會很多議員實際上還處於摸索之中。
無論行政立法關係如何良好,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畢竟是兩個有著不同職能的機構。在理性務實、相互尊重和促進、造福社會的基礎上,議會有責任把關,督促政府切實解決問題,立法會議員需要勇於向特區政府批評和問責,發揮好監督功能。
其次,議員要有制度自信和身份自信,要提升自身參政議政能力。盧哲認為,議員不必通過事無巨細的“全力支持”等口號式表態,來一再強調愛國及支持政府的立場。實際上,新一屆立法會議員都是通過制度認證的愛國愛港者,中央和市民是充分信任的。這一點議員要有信心。在大是大非上必然要立場鮮明,但在日常參政議政中,一再重復口號式表態,長遠來說對議員甚至立法會形象是有負面影響的。
正如中央所強調,“不是看你說了什麼,而是看你怎麼做”。立法會恢復正常議事功能,是良政善治的必要條件,卻非充分條件。立法會議事必須避免由一個極端走向另一極端,立法會監察政府,法案審議既要講求效率,也要講求質素,議員要謹記“代議士”的責任,向社會負責。回歸理性的議會讓市民看到希望,自然對議員有更高要求,更著重議事質素,政策倡議的創新性、可行性及解決社會問題的能力。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早前已提出,議員不要做“橡皮圖章”和“表決機器”,需不斷提升參政議政能力,做高質素的管治者,做真正的民意代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