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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一國”原則是良好行政立法關係基礎
http://www.CRNTT.tw   2022-06-10 00:36:01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6月9日在立法會出席任內最後一次行政長官答問會,在立法會議事廳發言並回答議員提問。(中評社 盧哲攝)
  中評社香港6月10日電(記者 盧哲)即將於6月30日完成本屆任期的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9日出席其任內最後一次立法會的行政長官答問會。她在談到對行政和立法關係的體會時說,一場“修例風波”說明了良好的行政和立法關係必須建基於“一國”的原則,須正確掌握中央和特區的關係。要徹底改善行政和立法的關係,必須確保“愛國者治港”。

  林鄭月娥當天在立法會出席行政長官答問會,她在開場發言中表示,過去五年香港出現了前所未見的嚴峻挑戰,值得回顧的事非常多,而今年是香港回歸祖國二十五周年,正站在回到“一國兩制”的初心和正確軌道的新起點上,任何人都對香港的未來充滿期待。林鄭月娥分享了自己對行政和立法關係、有關“愛國者治港”如何推動香港實現良政善治、香港的未來等三方面的體會。

  在行政和立法關係方面,林鄭月娥說,特區奉行的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制度,直接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有雙負責的制度,亦是雙首長的體制。“行政長官既須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亦須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行政長官既是行政機關的首長,亦是整個特別行政區的首長。行政長官除了要確保其領導的行政機關履職盡責、管理好特區所有事務外,亦要維護立法機關制衡行政機關的憲制職能。同樣,行政長官亦要維護司法機關行使其司法獨立權”。
 
  林鄭月娥說,自己在二○一七年七月五日首次以行政長官身分來到立法會時,首先回顧了她在政府30多年以來如何履行做好行政和立法關係。“當時我這樣說:‘我喜歡去立法會。這個並不是賣口乖(講好話),因為這裡是議事、論事,為市民做事的地方。看到過去幾年的內耗’——當時是二○一七年,大家知道二○一七年前的幾年,特別經過二○一六年立法會選舉,議會當時是怎樣的政治局面,所以當時我說——‘看到過去幾年的內耗、鬥爭,劍拔弩張的情況,我是感到有些傷心。聽到公務員同事有時苦笑地問,提到自己要等多少次財委會會議才能夠進入房內去談自己的議程’——因為議員不斷地在“拉布”——“我感到痛心。看到因為行政立法關係欠佳,官員和議員缺乏互信,而拖慢政府落實政策的速度,我感到擔心。但是我不灰心,因為我仍然深信絕大部分議員和官員都是心愛香港,都願意為目前這個困境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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