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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瑋答中評:國際調解院落地香港是創新創舉
http://www.CRNTT.tw   2022-11-04 00:21:07
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吳瑋律師(受訪者供圖)
  中評社香港11月4日電(記者 陸文煜)11月1日,外交部公佈,中方將在香港特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吳瑋律師曾借調至海牙國際私法會議,她對中評社記者表示,中方在香港建立的國際調解院,將是第一個專司調解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是一個創新和創舉。不但體現中國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推動建設新型國際關系的實踐,也順應了國際調解發展態勢和需求。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落地香港特區,體現國家大力支持香港特區在“一國兩制”下保持獨特地位,也為香港發展成為亞太地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提供大力支持。

  據悉,國際調解院將是一個由各方共同協商建立的,以條約為基礎的政府間國際組織,致力於以和平友好的方式解決爭議、處理分歧,是對現有機構和爭端解決方式的有益補充,也將為和平解決國際爭端提供一個新平台。
 
  吳瑋指出,調解在國內以及國際商事爭端解決中的地位舉足輕重。雖然現時國際商事爭端解決以法庭訴訟、國際仲裁程序為主,但利用調解解決爭端已成國際大趨勢。例如,今年9月在維也納舉辦的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第三工作組(投資人與國家間爭議解決的改革)第43屆會議上,成員國代表紛紛強調,調解作為解決投資人與東道國家間投資爭端具有重要意義,亦同意調解能夠減少糾紛解決的成本,同時有利於維護投資人與東道國家之間的友好關系。另外一個例子,於2018年12月20日通過的《聯合國關於調解所產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截至目前為止已有55個簽約國,而該《公約》目前已在10個國家生效,加強適用的國際商事和解協議在締約國間的高效流通和執行。同樣,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下,調解亦被規定為解決投資爭端的機制。由此可見,調解是認可度非常高的糾紛解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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