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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二十三條立法準備工作要做到最好
http://www.CRNTT.tw   2022-10-21 01:02:25
行政長官李家超(中評社 陸文煜攝)
  中評社香港10月21日電(記者 陸文煜)10月20日上午,行政長官李家超在立法會出席行政長官答問會,就其任內首份《施政報告》答覆議員質詢。會上,李家超就立法會議員質詢第二十三條立法時間以及有關工作強調,希望最終訂立的法例“管用”、有效,能全面防範極端情況,已努力準備相關工作,重申會盡快立法。

  問答會中,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稱為此份施政報告打70分,本可取得90分,其中20分扣在“《施政報告》第13段中輕輕帶過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做準備工夫”,並質詢行政長官李家超第二十三條立法方面的時間性的指標性和決定性的工作。
 
  李家超答,他於何君堯對於國家安全的重要性的看法是一致的,看重第二十三條立法的重要性,認為要盡快立好。第二十三條立法是《基本法》給予我們的憲制責任,國家要求我們做,而且在《香港國安法》中的條文清晰說明是要盡快立法。
 
  “但為甚麼我在《施政報告》中說的是準備工作?我不喜歡反反覆覆,我不喜歡做完一件事又要再補救,我希望為第二十三條立的法律,如果以內地的語言稱為“管用”,以我的語言表達則是‘可以處理到我可以預計最極端的情況’,這個我已多次解釋。如果你回想二○○三年的立法,當時可能都很滿足於當時的條文,因為當時的國家安全風險與現時不同,想像不相同,敵人不相同,國家安全是一個對敵的情況,對不對?是另外一種戰爭。它不過是用另一個手法,例如“顏色革命”,例如是一些滲透、用間諜,難道這些手法不用認真(處理)?無須設想最好的方法令這些情況完全不能發生?是否輕輕地盡快解決它就是一個要點?所以我和你有共通點,但希望你要明白為甚麼我希望這條法例可以處理到我們覺得最極端的情況。“李家超回應。
 
  李家超解釋:“就這條條文的廣泛性,為甚麼他要求做很廣泛的法律研究,因為人會有盲點。他深信每個人都會有盲點,要補這盲點,紅隊的概念就是這樣。我們為甚麼要審視全世界的國家安全法律?就是要看看有沒有一些盲點是我們未看到的,當我看過了所有盲點,我便會有點信心。更加要求做一個符合國家要求,一條管用、有效的法律。現時危害國家安全的手法千變萬化。”

  李家超提醒,以前有沒有網絡攻擊到現時這個地步?以前的假訊息是否達至現時這個情況?不是。武器化到這個程度?不是。個人私隱已經不是當年那種私隱被人利用(的程度),我們是否要很認真,設想到一條真的能保障我們的法律?我所需要的這個國家安全法律是要有一個安全系數,這個安全系數要確保可以處理到我們有時候想像不到的威脅,這個安全系數要高。

  李家超強調,他希望這個國家安全法在香港第二十三條訂立出來後會有防範作用,不希望受到威脅我們才去對抗。它不敢來襲,因為法例很有效,這個對雙方都好,所以這一條法例的準備工作一定要做到最好。要快做,的確是我們需要盡快做好的事情,所以同事在這方面會很努力,希望將來在大家探討這方面的問題時,何議員多給予在這方面的見解,我們就可以更全面做一條真正確保到維護國家安全的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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