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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僱員因強檢無法上班 僱主不得解僱
http://www.CRNTT.tw   2022-02-09 00:29:25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評社 梁帆攝)
  中評社香港2月9日電(記者 段曉魯 梁帆)本港第五波疫情急劇惡化。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下午在政府總部召開記者會,向媒體記者交代香港最新的防疫抗疫措施。她表示,將盡快修訂僱傭條例,因圍封強檢或強制檢疫而無法返工的僱員,可憑衞生署發出強制檢疫令或醫務證明申領病假,而若有僱員接受強檢或圍封檢疫而無法上班,僱主將其解僱,將會構成“不合理解僱”。

  林鄭說,如有僱員因“圍封強檢”或在竹篙灣接受強制檢疫而不能上班,由衞生署為這些正在接受強制檢疫或“圍封強檢”人士發出的強制檢疫令或醫務證明,將會在修訂法例後被視為合資格可申領病假的證明,即一般所說的“病假紙”證明,避免僱員和僱主的爭拗。

  林鄭稱,如僱員須用“疫苗通行證”才能上班,但他拒絕,即他不接種疫苗、不使用“疫苗通行證”於是他未能上班,若在這情況下導致該僱員被僱主解僱,在修訂法例後將不會被視為不合理解僱。而如有僱主因僱員接受強制檢疫或在“圍封強檢”時不能上班而要解僱他,將會構成不合理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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