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8月31日記者會全文
http://www.CRNTT.tw   2021-09-01 00:22:21
 
 
記者:林太你好,首先想問本月中《明報》報道,政府高層指示一些國營機構停聘AO(政務主任),請問消息是否屬實?你本人及其他問責官員有沒有下達相關指示?第二條問題,關於早前立法會議員鄭鬆泰不能通過資格審查並失去其立法會議席,資格審查委員會沒有就此事公開理據,對他本人而言是否公道?這對於未來仍然想參選的民主派來說很難有參考作用,那麼日後他們還有多少參選空間?最後想問,有報道指政府日後會收緊進入處所的規定,沒有接種疫苗的人可能不能乘搭交通工具,這些消息你是否能澄清一下?政府想收緊進入處所的條款到怎樣的地步呢?謝謝。
 
行政長官:第一個問題,據我所知是沒有,不過我不介入公務員的管理工作,你需要的話可以要求聶德權局長澄清,我認為不會有。每個人都有工作的自由,這是《基本法》所保障的。我們當然希望加入了公務員行列的同事會有一份使命感,繼續服務社會,但如果他們想在外面尋求更好的發展,我們沒有理由阻止,亦沒有甚麼能力阻止,他們遞交了辭職信、給予足夠的通知期或是補足所需金額,便可以離職,所以是沒有上述這件事發生。

  第二個問題,這次有關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的過程中是在法律方面的首次援引,亦是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了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成員有三位官員及三位社會人士。關於你提及的個案,那是唯一的個案,這次資格審查唯一不能夠確認的個案就是這個。資格審查委員會按人大常委訂立的機制,在本地法律方面亦有這個條款,便是向國安委──即由我擔任主席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尋求意見,我們亦按早前公開的程序,請警務處國安處做了一些調查分析,然後我們便作出判斷,國安委亦作了一個判斷,出具了意見書予資格審查委員會,表示這個案不能通過。大家都記得,國安委的工作是不予公開的,而國安委出具了意見書予資格審查委員會作出的裁決,即不能通過資格審查從而失去候選人及當然委員的資格,亦是不予上訴的。在過程中,我相信那位人士亦有提及,我們有詢問過他,我們有向他提供掌握的資料,並讓他回饋意見,即我們對此事是這樣看,並問他有甚麼想申述,所以是清晰的,程序都是按早期我們通過一條法律的所謂負面清單及正面清單來進行,這兩個清單都很清晰。我們一定是掌握了證據,國安委才會作這個決定,然後交給資格審查委員會再作決定。

  第三個問題,我們目前沒有任何計畫將進入處所跟接種疫苗直接掛鉤,當然早期我們有一個措施,即現在都適用的vaccine bubble(疫苗氣泡),如果接種了疫苗,一些處所的營運模式會較為放寬,這是一個安全的考慮。例如餐飲業,如果員工和僱客都接種了疫苗,其實已經可以正常運作,這是D類的餐飲業運作模式,近日多了一些社團活動便是這個原因。你說要完全拒絕一些人進入處所的硬性規定,我們現時沒有考慮。到了怎樣的情況才迫不得已要作這個考慮呢?那就是有另一波疫情發生。現在我們第四波疫情完結了,這兩、三個月我們都“頂住”了,沒有新一波的疫情爆發;如果很不幸有第五波疫情,我亦不想如以往般關閉很多處所的運作。我們說過從四月開始,抗疫新路向是希望持續保持現時的社交距離狀況,不要“時開時關”、“時鬆時緊”,特別是學校,如果又停止面授課程,對學生的影響很大,這我剛才說過了。若有新一波疫情,這個情況下有些處所要如常運作,包括學校要繼續進行面授課程,到時用甚麼來劃分,恐怕便是按你有沒有接種疫苗、有沒有這個保護,才可以繼續在學校進行面授課程、繼續參加活動,但暫時我們未有一個推行的計畫及時間表。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 


          
】 【打 印】 【評 論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