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3日電/據大公報報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表示,早前已生效的《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適用於現任區議員,特區政府將爭取在未來一個月內安排區議員進行宣誓的工作。她亦指出,難以在一年之內完成整項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但餘下任期會爭取時間籌備。
林鄭月娥指出,由於要釐清區議員宣誓工作和宣誓不當的法律後果要如何執行等,特區政府仍需要一段時間處理,爭取未來一個月可以進行有關工作。
對於多名公民黨區議員退黨,期望增加宣誓後留任機會,林鄭月娥表示不評論,但強調特區政府會依法辦事,法律已經清楚詮釋,要真正被信納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現時在法律上已有負面清單和正面清單。每個人都可審視自己有否作出清單上的行為,影響日後宣誓是否有效。
爭取時間籌備23條立法
被問及有關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問題,林鄭月娥指出,國安法第7條要求特區政府在立法方面繼續進行兩項工作,第一是完成基本法之下的規定,即基本法第23條立法;第二是要完善其他相關法例。她表示,基本法第23條的籌備工作是由保安局牽頭。現時本屆政府任期餘下一年,難以在一年之內完成整項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但餘下任期會爭取時間籌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