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8日電/大華網路報今日“是非集”專欄說,“國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對“中天”電視台可能做出撤照或換照的處分,日前舉行聽證會。但不論結果如何,對“中天”都構成強制性的實質處分。
NCC雖是獨立機構,但組織“獨立”於行政院之下,其權力就是行政權,有著受法律保障的執行權。媒體在民主政治中稱為“第四權”,它反映民意,也監督權力使用者。竟有受監督者可處分監督者,甚至要去之而後快,也輕而易舉,NCC的權力,大矣哉!
NCC所指“中天”違規事宜,仔細觀察,台灣各媒體,不論是電子媒體與平面媒體,其實大家都有著違規紀錄,區別在次數、比例,但民間認為NCC對中天處分不當,不是“中天”犯了多少錯,而是所犯之“錯”觸犯了執政黨政策,這等於是否定了“第四權”受憲法所賦予的功能,則所謂“言論自由”不啻是行政權的隨附組織。
如果NCC認真做它應做之事,即使自以為負有國安責任,則對所有媒體,理應一視同仁,此次對“中天”處分事件,也應以相同的標準檢驗別的媒體。六年一次的換照恰如“體檢”,對檢查的身體一視同仁,小病小治,大病大治,病情嚴重有危害身體之虞,就得住院動手術。
這也像學生考試,試卷題目相同,憑答案的準確與否給分數。出題者,監考者不允洩題,不許存有任何私心。必須嚴格執行,那麼六年一次換照,才有公平可言。
在“中天”撤照或換照風波中許多人提到媒體中的“三民自”三家媒體,無可諱言,他們是“綠媒”,不論民進黨是執政黨或在野黨,他們一貫支持民進黨,也一致支持台獨。更“巧合”的是,NCC成員大多數“反紅”、“反藍”,在這種客觀因素結合下,“中天”成為行政權及某種意識形態所不容,經營中所遭遇的多種阻礙,便可想而知。
中天若撤照,從此便無中天,若換照,就得從頭做起,傳說它現在的52頻道會被移到非新聞台所謂的“蛋黃區”,嗚呼中天,嗚乎台灣的新聞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