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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仁卸任前夕通過新打詐4法,包含將藉打詐納管TikTok國際版,卓榮泰會面時也誇是人民所需法案。(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5月10日電(記者 鄭羿菲)蔡英文總統即將於520卸任,行政院9日通過“打詐新4法”,若完成修法,將是以打詐為名納管未在台設立子公司的“TikTok國際版”,亦有技術性手段卡TikTok的意味,在美國強力圍堵TikTok之際,民進黨政策推出的時間點和用意耐人尋味,是在對美國表忠輸誠?
行政院9日通過“打詐新4法”草案,從時間點來看,詐騙猖獗一直是台灣民眾之痛,蔡政府執政8年,為何拖到卸任前10天才推出相關法案?為何不能早推早執行?另方面,新的行政院團隊10天後就要上陣了,重大政策為何不留待新內閣檢視後再推出?
就草案內容來看,規範境外大型網路廣告平台業者需在台設置法律代表人“類落地”,這一項目很明顯是針對並未在台落地設立子公司的TikTok國際版而來。雖然行政院強調,TikTok總公司位於新加坡,但在美國如火如荼封殺TikTok的當下,TikTok的股東結構與控制關係會是否被認定為“陸資”,是操之在擁有公權力的政府手中,而若牽涉陸資,TikTok要在台無論是設立子公司,抑或是申報法律代表人,都有技術性卡關的手法可運用。
不過,民進黨政府認定TikTok是什麼性質的存在,恐怕也不會太快。美國在4月23日包裹通過了TikTok易主議案,美國總統拜登也正式簽署,意味了將在9個月內強制要求TikTok易主,否則就要全面下架,若加上美國總統被授權可延期3個月,意味著TikTok在今後一年內將會不斷地以司法訴訟挑戰“不易主就被禁”的結果,事實上TikTok也在5月7日起訴美國政府涉嫌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而過去就有美國法院曾推翻政府對TikTok限制的紀錄。
TikTok爭議勢必得燒到下一任美國政府,各界近期對共和黨的前美國總統特朗普聲勢較為看好,而4年前正是特朗普首次試圖禁止TikT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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