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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現場(中評社 段曉魯攝) |
中評社香港7月11日電(記者 段曉魯)立法會三讀通過《牙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包括增設新途徑容許合資格非本地培訓牙醫來港執業,明年起牙醫畢業生需在指明機構進行一年實習,才可正式註冊。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這是香港牙醫專業的一個歷史性時刻,因為《條例草案》是香港超過60年來就《牙醫註冊條例》首次進行最大規模的全面修訂。政府自去年二月展開諮詢以來,就立法建議陸續會見不同持份者,包括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牙科專業團體、政府牙科計畫的合作夥伴、香港大學牙醫學院的教職員和學生、牙科輔助人員組織以至培訓機構、醫院管理局和病人組織等,廣泛吸納他們的意見,其間更於去年七月和今年三月兩度向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匯報進展,反映現屆政府對牙科護理議題的重視程度。
盧寵茂亦表示,《條例草案》第一個目的是增設新途徑,容許合資格非本地培訓牙醫來港執業,以增加香港牙科人手,更好支援國營和資助牙科服務。目前香港牙醫人手不足,在國營界別情況特別嚴重。截至今年七月一日,衞生署牙科醫生370個職位中已經有110個空缺,加上未來數年退休潮臨近,我們必須盡快處理短、中期的牙醫短缺問題,以免影響市民,特別是弱勢社群的牙齒健康。
盧寵茂指出,《條例草案》建議增設新途徑,包括開放予所有牙醫的有限度註冊,以及為專科牙醫而設的特別註冊。非本地培訓牙醫需要獲得衞生署、醫管局、香港大學和菲臘牙科醫院在內的指明機構揀選全職受僱工作,再向牙管會提交有限度或特別註冊申請,在獲批准後便可直接在指明機構工作。如果他們在指明機構服務合計至少五年後,又獲受僱機構按照牙管會的準則證明表現令人滿意,更可獲牙管會豁免部分或完全免試,屆時通過許可試所須考核部分後,便可改為正式註冊,在香港自由執業。此外,《條例草案》會引入暫時註冊,容許來自其他地區的牙醫在香港進行臨牀教學或研究,為期不超過14日,而這些獲暫時註冊的牙醫不能過渡至正式註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