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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時代的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彰化3月20日電(記者 方敬為)民進黨17名立委12日提案主張,陸配要取得台灣身分證必須先宣誓放棄大陸公民資格,效忠、認同台灣才能入籍。馬政府時代的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不同意該說法,陸配入籍是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非國與國關係,沒有所謂效忠的問題。她呼籲執政黨人要改善兩岸關係,須調整對立思維,多一些人道角度,或許有所幫助。
中國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陸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從原先的6年放寬為4年。民進黨立委黃捷等17人則提出對案,主張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要陸配入籍應宣誓效忠,才能取得台灣戶籍。
賴幸媛表示,陸配入籍台灣是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既然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就沒有所謂效忠的問題。且僅針對陸配要求宣誓效忠,有歧視之虞,無助改善兩岸關係,反而恐怕讓兩岸對立加深,負面效應堆疊,不利穩定台海情勢。她認為,執政黨人要審慎思考。
她提到,尤其兩岸之間是特殊關係,陸配要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的前提是要喪失大陸原籍,也就是“戶籍”。而兩岸關係依法是以戶籍定義兩岸人民,而非國籍,所以效忠的說法,她無法同意。
賴幸媛認為,台灣是一塊島嶼,過去400年來就是一套移民史。無論是大陸配偶或者外籍配偶,只要來到台灣,在台組成家庭,育有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就是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族群之一,若要主張效忠,恐怕沒完沒了。應該從族群平等、人權平等的角度來看,少一些對立思維,多一些人道角度,對兩岸關係才有正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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