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長根表示,《意見》出台對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有促進作用。一是,以點帶面,示範作用。福建是對台工作前沿,資源豐富,地位獨特。福建探索“融合發展新路”成功,勢將為“長三角”,“珠三角”,“渤海灣”乃至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借鑒。二是,總結經驗,不斷完善。通過一省“融合發展”實踐,可以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彌補不足,從而更加符合台灣實際情況,更加有利於兩岸人民,更加有利於兩岸“融合發展”。三是,落實細化,實踐創新。兩岸“融合發展”,必然帶動兩岸人員往來,加深兩岸同胞的感情,促進經濟文化交流。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正是貫徹落實和細化大陸對台“總體方略”。
提前謀劃兩岸融合發展有哪些必要性和迫切性?
仇長根表示,首先,兩岸“融合發展”是探索“兩制台灣方案”配套工程。“一國兩制”已有香港、澳門的成功“模板”,對探索“兩制台灣方案”已有一定的基礎。但港、澳回歸與台灣問題根本性質不同,歷史背景不同,現實狀況不同。提出《意見》,其必要性在於探索“閩台融合發展”新“模板”,正是提前謀劃“兩岸融合發展”。如此,“兩制台灣方案”才會更加符合台灣實際情況。
其次,兩岸“融合發展”是遏制台獨分裂勢力的利器。台灣主流民意反對台獨分裂勢力破壞兩岸和平穩定,支持兩岸“和平發展”“融合發展”。台灣有識之士呼籲,台灣經濟復甦的關鍵是理順兩岸關係。但當下民進黨當局挑釁“一中”,挾洋自重,“依美謀獨”。《意見》出台,其迫切性正是為“反獨、遏獨”。如此,兩岸“融合發展”系於台灣同胞的安全與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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