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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制”台灣方案:研究基礎與進展
http://www.CRNTT.tw   2023-10-04 00:11:54
探索“兩制”台灣方案的過程,也是豐富和平統一的過程。
  中評社╱題:“‘兩制’台灣方案:研究基礎與進展” 作者:李振廣(北京),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副院長/教授

  【摘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中國在探索國家統一道路上進行的一次偉大政治創新。“兩制”台灣方案則是解決國家統一問題上體現中國智慧的中國方案。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引起了廣泛反響。在這一理念的激勵下,人們對以“一國兩制”解決國家統一問題進行廣泛探索和實踐,積纍了豐富的經驗,也為今天開展“兩制”台灣方案研究積澱了深厚的研究基礎。隨著現代化進程和中華民族復興步伐的加快,作為一項國家政治工程,加大力度推進“兩制”台灣方案研究、設計、協商與實踐探索,正逢其時。

  探索“兩制”台灣方案,豐富和平統一實踐,是習近平總書記在2019年1月2日《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重要講話中提出的重要主張。這也是中國在追求國家完全統一進程中綜合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和民族復興偉大目標的整體需要而提出的台灣問題解決模式與方向。

  隨著中國現代化和民族復興進程的推進,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目標離我們越來越近。作為實施統一的關鍵藍圖——“兩制”台灣方案也到了加大力度研究的時候了。

  一、“一國兩制”思想的淵源與流變

  “兩制”台灣方案其實就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架構下的兩岸統一方案,主要涉及統一後台灣在“兩制”下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在結束內戰完成國家統一過程中,台海兩岸進行了不懈探索。就大陸方面而言,“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思想的最初萌芽是在中國共產黨實現大陸解放以及完成國家統一過程中逐步產生的。

  西藏自古就是中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解放戰爭中,西藏和平解放在某種意義上就已經展示出中國共產黨人在解決這一問題上包容不同政治體制的寬廣胸懷。西藏解放不僅體現了和平方式,也體現了“兩制”的萌芽。經中央人民政府與西藏地方政府的談判,《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於1951年5月23日正式簽訂,宣告西藏和平解放。《十七條協議》中的第四條明確規定,“對於西藏的現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變更。達賴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職權,中央亦不予變更。各級官員照常供職。”第十一條規定,“有關西藏的各項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強迫。西藏地方政府應自動進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時,得採取與西藏領導人員協商的方法解決之。”①在協議中,中央政府同意“保留西藏現行政治制度”,與其他地區實行不同的政治制度,呈現新中國式的“兩制共存”。這兩條關鍵規定標誌著,中國共產黨人在探索西藏和平解放過程中就已經萌發了“兩制”思想,而且還把這一思想具體落實到西藏和平解放過程中,寫入中央政府與西藏地方政府的重大協議。西藏和平解放後也在一段時期內充分落實了“兩制”政策。

  在台灣問題上,為結束內戰、完成國家統一,從1949年到1979年大陸方面不僅探索了武力統一方式,也探索了和平統一方式。早在1955年中國共產黨就開始宣導和平解放台灣這一主張。1955年7月30日,周恩來總理在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公開提出,“中國人民解放台灣有兩種可能的方式,即戰爭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國人民願意在可能的條件下,爭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灣。”“衹要美國不干涉中國的內政,和平解放台灣的可能性將會增長。如果可能的話,中國政府願意同台灣地方的負責當局協商和平解放台灣的具體步驟。”1958年炮擊金門期間,在10月6日《人民日報》發表的由毛澤東起草、以國防部長彭德懷署名的《告台灣同胞書》中,仍提出,“我們都是中國人。三十六計,和為上計。”“建議舉行談判,實行和平解決。”在明確提出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同時,中國共產黨人在解決台灣問題上的“兩制”思想也逐漸萌芽。1956年10月,在會見新加坡《南洋商報》記者曹聚仁時,毛澤東表示,如果台灣回歸祖國,“一切可以照舊”,“台灣現在可以搞三民主義”。②1961年6月13日,毛澤東在會見印尼總統蘇加諾的時候第一次公開對外談及容許台灣保持原來的社會制度。他說:如果台灣歸還祖國,“那麼台灣的社會制度問題也可以留待以後談。我們容許台灣保持原來的社會制度,等台灣人民自己來解決這個問題”。③

  在探索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過程中,20世紀60年代初逐步形成了“一綱四目”④和平統一新方案。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台海統一內外部條件的變化,和平統一漸漸成為中國共產黨人追求國家統一的主流思想。在這其中,中國共產黨人的兩岸和平統一方案中已經隱約出現了“一國兩制”的影子。這正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思想的源頭,也是20世紀80年代鄧小平提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國策的基礎。

  鄧小平同志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他把中國共產黨人在追求國家統一中的政治智慧高度凝練,形成了實現國家統一新方案——“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即“一國兩制”思想。也就是在完全統一後的中國國內,大陸堅持社會主義制度作為整個國家的主體,同時允許台灣、香港、澳門保留資本主義制度。“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思想一經提出迅速引起廣泛反響和研究。大批學者投入到“一國兩制”台灣模式的研究中來。特別是“一國兩制”在香港和澳門的實踐,為“一國兩制”台灣模式研究提供了非常好的參照。雖然“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中經歷了一些波折,但可以肯定地說,“一國兩制”在港澳仍然是最深入人心的政治理念。

  二、“兩制”概念的釐清與“兩制”方案基本框架

  人類社會自產生以來經歷並衍生了多種社會制度。封建制度、資本主義制度、社會主義制度都是人類社會重要社會制度形態之一。20世紀初俄國十月革命爆發以及蘇聯的誕生,標誌著人類社會一種新的社會制度——社會主義制度的誕生並成為一個世界級現象。縱觀20世紀的絕大多數時間,世界範圍內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之間的鬥爭成為20世紀世界歷史發展的主旋律,影響著全球大多數國家內部的經濟政治生活選擇和國家間關係的性質、狀態與演變。也可以說,作為20世紀世界兩大主要社會制度,資本主義制度與社會主義制度之間的關係及其影響無處不在。

  (一)“兩制”概念的釐清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世界上有四個國家即德國、越南、中國、朝鮮半島,長期未能完成國家完全統一。其中一個最為關鍵因素就是涉及到了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兩大政治制度或兩大意識形態鬥爭的影響。這四個地方在冷戰初期正是世界資本主義陣營與社會主義陣營鬥爭的最前沿。你死我活的社會制度之爭成為阻擋這些國家和地區完成國家統一的關鍵因素。國家統一問題也就印上了深深的社會制度之爭或意識形態之爭的烙印。儘管如此,追求國家統一仍是這些國家和人民的重大歷史任務,也是義不容辭的責任。這四個國家當中,越南通過戰爭最終於20世紀70年代完成了南北統一;德國在20世紀90年代初冷戰即將結束時以和平的方式完成了東西德統一。作為內戰和冷戰遺留問題,朝鮮半島和台海兩岸依然面臨著結束政治分歧、完成國家統一的歷史重任。而這種政治分歧當然包含著兩種社會制度——社會主義制度與資本主義制度之間的分歧與矛盾。

  在這種制度之爭依然存在的時代背景之下,20世紀80年代,為解決台灣、香港、澳門問題,鄧小平在繼承中國共產黨人“兩制”共存思想的基礎上,創造性地發展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理論。這裡的“兩制”就是指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與香港、澳門、台灣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在統一後的共存。這是最基本的兩制概念。

  “一國兩制”思想的核心是以“制度包容”的方式實現統一。這一思想之所以偉大,不僅是因為這一思路為國家統一進程中解決兩種制度矛盾與分歧提供了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而且也為世界範圍內社會主義、資本主義兩大制度之間處理相互關係提供了新的方向。甚至也為世界範圍內其他不同社會制度之間,不同文明文化、不同的族群、宗教派系之間解決矛盾分歧指出了一條新的道路。在實踐中,中國政府運用“一國兩制”方式成功解決了香港、澳門問題。而中國提供的這一解決模式,顯然也對隨後世界兩大社會制度間矛盾的緩和,乃至推動社會主義國家與資本主義國家之間的交流合作,推動人類生活全球化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現有實踐證明,這種思想理論對於推進人類社會和諧,化解政治分歧等有著積極的意義。

  (二)“兩制”方案基本框架

  “兩制”台灣方案,也就是以“一國兩制”方式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方案,其基本框架應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一個中國。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遺留問題。兩岸尚未完成完全統一的關鍵在於兩岸自1949年以來形成的長期政治對立與分歧沒有消除。以“一國兩制”方式解決兩岸之間長期存在的政治分歧,實現國家完全統一,即統一在兩岸沒有政治對立與政治分歧的一個中國框架之下。在這一框架下,不僅兩岸存在已久的政治分歧政治對立被消除,而且兩岸政治分歧的外在標誌差異——旗、歌、號差異也一併消除。這將是中國完全統一的根本性指標,也是“兩制”台灣方案的核心要求。

  第二,“兩制”共存。按照“一國兩制”模式統一後,在一個中國之下和一個較長的時間內,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和台灣的資本主義制度,誰也不吃掉誰,即誰也不要以自己的制度去代替對方的制度,長期共處、共存、共同發展。甚至,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為建設發展中國現代化和民族復興做出各自獨有的貢獻。

  第三,“台灣地區高度自治”。台灣地區內部事務高度自治。“台灣同胞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將得到充分保障,台灣同胞的私人財產、宗教信仰、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⑤在島內現有的基本權益得到尊重和保障的同時,統一後,台灣同胞還可在大陸享受同等待遇,分享大陸更多的發展機遇,獲得更多權益增量。

  第四,台海兩岸“平等協商、共議統一”。這是形成“兩制”台灣方案具體條款與內容的根本路徑。“兩制”台灣方案應該是兩岸政黨、團體和有識之士相向而行,就解決兩岸政治分歧展開對話溝通、交換意見,在平等協商、共議統一的過程中逐漸達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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