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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軍方澄清,戰時軍工廠的武器彈藥生產,並非學校防護團的服勤範圍。(照片:台灣軍聞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3月1日電/台國防部修正《全動法》引發討論,教育部最近要求對16歲以上學生不分男女造冊,更被懷疑學校防護團是在“協助武器彈藥生產製造”。國防部昨天澄清,戰時軍方軍工廠的武器彈藥生產,並非學校防護團的服勤範圍;教育部也說,防護團係協助救護消防,沒有“娃娃兵”參戰的疑慮。
根據軍聞社報導,國防部表示,有關青年戰時動員服勤,係由教育部依據全動法及民防法等規定,策頒“學校青年服勤動員計畫”,針對各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專長科系(如醫護、災防等),編組學校青年服勤,以培養災害防救及協助民防、動員等人力。
另依民防法規定,內政部及教育部會銜訂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防護團編組教育演習及服勤辦法”,明訂防護團服勤範圍,包括救護、消防、宣導、生產及交管等。其中協助軍需物資生產工作,係指經濟部訂定“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實施辦法”所規範的重要物資,包括食物等10大類,並無“武器彈藥”。
教育部表示,依據民防法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相關規定,高中以上學生平時就要完成人員編組、教育訓練等,以發揮自衛自救功能,所以將透過相關教師增能研習、各級學校防護團教育訓練及演習計畫規畫與執行、防災演習、萬安演習等相關計畫,加強對各級學校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