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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耀桂:治港講政治 林鄭任內要做三件大事
http://www.CRNTT.tw   2021-08-13 00:20:07
由中評智庫基金會、中國評論通訊社主辦的“思想者論壇:大變局下香港面臨的主要挑戰與應對思路”日前在中評社香港總部舉行(中評社圖片)
  
   
  “有關《基本法》23條立法,勢在必行,應在這一屆政府的任期內完成,不能拖、不必拖。”陳耀桂說,《香港國安法》歷時不足一個半月就制定通過,“完善選舉制度”的立法20天時間就完成,英國最近檢討《國安法》也只用了兩個月時間。另外,《基本法》23條在2003年就曾經上過立法會,條例草案已相當完整,現屆立法會還有近半年任期,議會里大多數是建制派議員,輿論也認為是時候立法,還有《香港國安法》作後盾,這是《基本法》23條立法的有利條件、時機。

  保安局長鄧炳強7月7日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時提到,因應對上一次籌畫23條立法至今,其間發生太多事情,特別是由2019年至今,社會上發生很多暴力事件,甚或一些針對國家安全的事件,當局會因應最新發展,審視法例應如何處理,亦會諮詢公眾。陳耀桂認為,政府就重大立法進行公眾諮詢,是一貫做法,是有需要的。不過,因應當前形勢及社會氣氛,政府應先提出建議,不做全開放式、無方向的咨詢。民粹氾濫,真理絕非愈辯愈明。

  陳耀桂指出,儘快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其一是履行香港的憲制責任;其二,填補《香港國安法》餘下的不足。《香港國安法》針對四大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基本法》23條訂明七大宗罪行,包括顛覆、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外國組織干預本地政治事務及本地組織與外國組織有聯繫等。《香港國安法》處理了4類國家安全罪行,《基本法》23條應配合形勢發展,訂立更嚴厲的條文,以應付最極端的情況。

  陳耀桂續指,《香港國安法》的震懾作用立竿見影。同樣的,《基本法》23條立法一旦完成,將有利香港進一步走出“黑暴”,有利香港對國家安全事宜的處理。目前一些充任反中亂港重要平台的組織,還在蠱惑人心,不時挑戰國家安全底線。社會有很強烈的聲音要求政府對亂港勢力所作所為全面清算,除惡務盡,綏靖、和稀泥、姑息、妥協,都不利“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陳耀桂表示,即將進行的三場選舉,是落實“愛國者治港”的重要一步。中央的要求是將反中亂港者徹底逐出治港者隊伍,將他們排除在外。全國政協副主席、港澳辦主任夏寶龍7月16日對堅定愛國者提出5項標準,同時提到治港者不僅要想幹事,還要會幹事、能幹事、幹成事。三場選舉能否選出合格的治港者,關乎香港能否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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