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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中評智庫青年論壇現場(中評社 沈而忱攝) |
陳曉鋒提到,香港的“政治中立”原則由港英政府引入,由於香港沒有“政黨輪替”,因此香港的公務員在維持“政治中立”前必須“效忠港督”。按照《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的規定,公務員的任命和升遷全由港督決定,擁有決策權的高級官員通常由英國政府直接委派,負責執行決策的本地官員則由殖民政府招募和管理,所有官員必須對港督負責;直到上世紀八十年代,才基本實現了公務員隊伍的本土化,而此前植入的“政治中立”原則,表面上看似“去政治化”,實際上是加以強化了行政官僚對港督的忠誠度,從而減低對殖民統治的威脅。
陳曉鋒說,香港回歸後,特區政府順其自然地繼承了港英政府的“政治中立”原則;然而,當局卻未能有效將其與“一國兩制”相適應,也未能好好說明“政治中立”必須以“效忠政府”作為前提的基本事實,導致不同政治陣營有機可乘。尤其是高官問責制實施之後,公務員甚至認為他們沒有義務協助問責官員從事政治工作,導致香港出現嚴重的政治內耗。
陳曉鋒指出,由此可見,有必要完善公務員的宣誓制度,改革公務員的委派、任命和升遷制度,從公務員培訓和考核入手,強化其對“政治中立”的理解,尤其是必須認識“政治中立”的前提是“效忠特區政府”。根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的公務員毫無疑問是中國的公務員,效忠國家、效忠特區是公務員必須遵守的政治論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