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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吳宗憲的Logo,主打“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中評社 楊騰凱攝) |
不過台北地檢署9日表示,絕無洩漏任何偵查內容給特定媒體,也無假藉媒體放話或圖利特定媒體,已分案調查洩密罪。
吳宗憲為輔仁大學法律系學士、東海大學法學碩士,有20年檢察官資歷,歷任新北市政府法制局長、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現為國民黨籍不分區立委。吳宗憲在檢察官任內長達11年的時間都在偵辦公務員貪污案,法律專業背景深厚。
吳宗憲表示,檢方對媒體放話是檢方的不對,這沒有什麼好解釋的,這就是偵辦案件的檢察官、廉政署不對,這沒有第二句話。今天扣押到東西,竟然第一時間透露給媒體,這不用解釋,這就是一件違法的事情。不管是檢察官或廉政官誰把東西釋放給媒體,就是在做一件違法的事。
吳宗憲指出,現在就看法務部要怎麼做,要不要自清?要不要揪出行為人?因為法務部長期放任檢察官、調查官還有廉政官在外面放新聞。法務部長期這麼做,這很可惡。
就實務經驗來看,當檢、廉、調釋放這些訊息出去,是希望幫助他們取得辦案突破嗎?
吳宗憲認為,這與辦案突破完全無關。如果要講到辦案突破就不對了,辦案子絕對不會說釋放訊息出去能夠帶來效果,他聽說一些政治人物在討論說,當檢方放消息出去,讓對方整個亂成一團,到時再透過監聽比較容易聽到重要訊息,可是這完全是外行人講的話。這個推測水準很低,與實務完全不同,只是那些人在幻想而已。
吳宗憲強調,其實檢方就應該做到偵查不公開,今天有人違反偵查不公開,釋放消息的人絕對是違法,這不用講第二句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