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辦鄭文燦這樣層級的政治人物,有沒有可能需要知會高層?
吳宗憲表示,檢方在辦案時候,包括檢察官、地方調查處等單位都會向上回報,調查處一定會把相關的事證回報到調查局局本部,檢方也會往襄閱檢察官、檢察長回報,最高是報告到檢察總長。當年馬英九時代的檢察總長黃世銘會惹出糾紛,就是因為他把所知的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所涉案件內容向馬英九報告,所以以檢方來說,最高就是回報到檢察總長。至於總長是否向其他政治人物報告,那就取決於總長自己。
吳宗憲指出,鄭文燦這個案子七年前偵辦時兩度簽結,外界都說是高層去包庇鄭文燦,但是從偵查的角度,並不能這樣直接論斷。他不敢說百分之百沒有政治力介入,但是不能說這案兩度簽結,或是七年後才辦出來,就說一定有政治力介入,因為一個案子要起訴,一定要有充足的證據,可是很多證據也許要多年後才會浮現,尤其是人證。
吳宗憲舉例,像是有一夥人當初一起做壞事,幾年後分贓不均,也許就有一個人跳出來說要當污點證人,這都是出現在很多年以後。或是向公務員行賄,可是公務員事情沒辦成,例如土地變更,這不是三兩天就能處理的事情,可能耗時三到五年,可能經過一段時間以後,才知道對方根本沒幫忙做土地變更,進而出面檢舉,所以不能說七年前的案子現在才曝光,就一定是政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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