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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las Yotaka。(中評社 楊騰凱攝) |
中評社台北2月21日電(記者 楊騰凱)行政院21日正式通過同性可建立婚姻關係專法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將函送立法院審議。反同婚團體認為,依照公投結果,婚姻應該是一男一女的結合,痛批這次專法是投機取巧,未落實公投結果。法務部長蔡清祥堅稱,這次立法有符合公投結果,任何團體都能表達不同的意見,我們都予以尊重。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也告訴中評社,公投主文寫說,“是否同意“民法婚姻”應限定一男一女的結合”,但這次行政機關是立專法,並未涉及民法制度的修改,所以與公投結果並沒有衝突。
由於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748號釋憲案中,要求保障同性的婚姻自由,否則將會違憲,行政機關必須於2年內修法實施,若超過2年未修法,同性婚姻將可直接適用現行民法。
去年底反同團體發動“愛家三公投”,分別為公投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第11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第12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最後公投結果,上述3案均獲得通過。
行政院21日舉行院會,會中通過規範同性可建立婚姻關係的專法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將函送立法院審議。此法草案規範,相同性別的兩人可向戶政機關登記建立同性婚姻關係,草案也將實行日期訂為大法官釋憲後應修法的2年期限,也就是今年5月24日。
行政院也在院會結束後舉行記者會,回答媒體提問,出席成員包括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法務部部長蔡清祥、“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農委會主任秘書張致盛。
記者會中媒體提問,如果今年5月24日立法院沒有完成立法怎麼辦?
蔡清祥回答,如果這個法律沒有在5月24日立法通過,是不是會產生爭議,我們實在不願意期待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希望這次提出來的特別法、專法,能夠順利在立法院審議通過。
媒體問,名稱會不會位階過低?蔡清祥表示,名稱盡量採取中性用語,但是有前例可循的,例如《兩公約施行法》,也適用施行法來訂定,名稱上是沒問題的。
記者會結束後,中評社向蔡清祥追問,反同團體提出的“愛家三公投”去年底均投票過關,要求以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婚姻,此次立法是否符合公投結果?
蔡清祥回答,這次立法有符合公投第10案和第12案的結果,用其他形式就是專法的形式,行政機關是按照大法官會議解釋的意旨來訂定,大法官會議要求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及平等保護,我們站在這個立場來訂定這樣的專法,任何團體都能表達不同的意見,我們都予以尊重。
中評社追問,由於此次專法仍以“婚姻關係”稱呼同性婚姻,反同團體爭執婚姻這兩個字,要求稱同性伴侶,所以大法官解釋應保障同性婚姻自由的位階,是否高於公投結果?
蔡清祥表示,大法官會議解釋等同憲法,就是這樣子而已。
其餘媒體也問到,如果大陸民眾想透過這個方式來結婚,是否適用?蔡清祥回答,還有很多問題都可以來討論。 |